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變換車道先禮讓直行車、確認安全距離 共同維護用道路交通安全 

勁報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圖說:示意圖,非本案例當事人。

(勁報記者胡光輝/新北報導)「我明明有打方向燈,為什麼還是我有錯?」這是交通事故中民眾常見的錯誤認知。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依據規定汽車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方向燈只是告知其他用路人「我要轉向或變換車道」,並不代表取得優先通行權。變換車道時,仍應讓直行車先行,並確認與其他車輛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後再切換車道,否則發生事故仍可能須負肇事責任。

裁決處表示,新北市曾發生一起小貨車變換車道與同向後方機車碰撞事故。小貨車駕駛雖認為當時已開啟方向燈,也有注意後方車輛,雙方距離應足以完成變換車道;但經事故鑑定及法院審酌,認定小貨車駕駛變換車道時,未充分注意直行車動態及保持安全距離,也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因而造成事故,最終因過失傷害罪遭判處有期徒刑3月。

裁決處統計,因汽機車「開啟方向燈後,未保持安全距離與間隔即變換車道」衍生事故的鑑定案件,112 年至 114 年分別有 126 件、112 件及 108 件。實務上不少駕駛人誤以為「我只要打了方向燈,後車就應該讓我」,卻忽略後方及鄰側車輛距離、速度與視線死角,貿然切換車道而發生碰撞。

裁決處提醒,方向燈是「預告」而非「護身符」,安全距離才是行車「平安保障」。變換車道務必落實「全程顯示方向燈」、「擺頭並檢查後照鏡」及「確認安全距離後再變換」等安全步驟;尤其遇到車流密集、車速較快或大型車輛時,更不要抱持「有打燈就能切」的錯誤觀念。多看一眼、多等幾秒,確認安全再變換車道,不只避免事故,也能避免後續賠償及法律責任。

(圖/交通局提供)

查看原始文章

保健話題:防範腦中風

更多生活相關文章

01

台灣2老牌大學「退場停招」!創校逾60年 捐出校產了

三立新聞網
02

嚴防豬瘟/違規豬肉郵包 9成8查到罰不到

聯合新聞網
03

時代的眼淚!高雄大統百貨「起家厝」拆光了 後續用途曝光

自由電子報
04

不是菜貴而已!菜市場罕見「無菜可賣」 菜販揭3元凶:高菜價恐再撐2週

Newtalk
05

年輕人不愛捐血了?血源斷層危機 首次捐血率下滑

聯合新聞網
06

好天氣剩1天!明起「2地區」轉雨 下週二有感降溫

CTWANT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