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豬瘟/違規豬肉郵包 9成8查到罰不到
為防堵非洲豬瘟,旅客若違規攜帶或郵遞輸入豬肉產品恐挨罰廿萬元。不過,審計部報告指出,防檢署二○二二至二○二四年共查獲一○八三件違規豬肉郵包,卻有一○六九件免罰,逾百分之九十八,其中一○六五件是因「收件人非輸入人」,形同「查得到、罰不到」,暴露跨境郵遞的責任認定難題。去年查獲三○七件也全數未開罰。
防檢署動物檢疫組組長高黃霖回應,去年十一月因應非洲豬瘟疫情已加嚴規定,現在取消首次非故意免罰,不論是故意或過失,都會依法裁處。今年截至八月六日,共查獲一一三件違規郵包,已開罰兩件。
高黃霖說,相較國際快遞貨物多為民眾主動網購並申報進口,輸入人身分明確,國際郵包則無須報關,可能是海外家人寄送,或客戶間的商業往來,收件人甚至可能直到收到郵局通知才知道有人寄東西。
因此,查獲違規郵包後,還要經過行政調查釐清,若調查結果收件人只是被動收件,事前並不知情,就難以認定為輸入人。
高黃霖指出,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對象是「輸入人」,若一律把收件人視為輸入人,不僅違反法規精神,也可能衍生道德風險,萬一仇家故意寄香腸給你,收件人就立刻被罰廿萬,後續會產生很多爭議。
高黃霖強調,新制上路以後,只要是故意、過失,不論是否首次輸入都會開罰,防檢署會透過調查技巧、資料佐證確認,不會讓收件人堅稱不知情就不開罰。
據統計,截至今年八月六日,一一三件違規郵包中已有兩件遭裁罰,其中一件為商業往來贈禮,收件人未事前確認寄送內容物,另一件則是寄件人與收件人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