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修空污法擴大地方權限 經部:衝擊8千廠家 影響能源安全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29日)排審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與民眾黨團提出的「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該草案將擴大地方權限,地方政府可直接公告禁煤。經濟部次長賴建信表示,這將影響全國8千家業者,衝擊產業營運與能源安全。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與民眾黨黨團分別提出「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9日排審,修法重點在於地方政府可片面公告禁止使用特定燃料、擴大地方裁量權,以及許可展延變嚴。
羅廷瑋指出,「2028無煤中火」不該只是一句漂亮的承諾,空污法原本就賦予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對於生煤使用許可進行審查、把關的角色,但2018年修法後卻修惡,將地方許可的權限移往中央。他說:『(原音)地方依個案附加必要條件的空間被壓縮了,也弱化了核發燃煤使用許可證應有的行政裁量權,跟行政程序法附款處分的制度精神有所扞格。結果就是地方仍有承擔空污壓力跟健康風險,卻少了有效管制燃煤污染的一個重要工具。』
羅廷瑋表示,他提案修法不只是因為中火,高雄興達電廠去年也被揭露無照發電。有鑑於中南部地區空氣品質改善成效不佳,因此有必要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及縣市政府可基於實際需求限制高污染燃料的使用。他並強調,2050淨零排放為我國的目標,面對國際碳關稅與綠色供應鏈,台灣越早降低對高碳排能源的依賴,將可提升產業競爭力。
經濟部次長賴建信則表示,全國工業總會及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已發表公開聲明,強烈呼籲維持現行管制。他並指出,這項修法將造成五大衝擊,地方政府可片面公告禁止電廠使用燃料可能影響全國用電,現行空污法第28條的立法精神是管制業者使用生煤或相關燃料的混燒比例,並非用來全面禁止或是限制使用量。他說:『(原音)各行各業的工廠鍋爐業者將可因燃料的遭禁而無法營運,所有的8千多家業者,包括醫院,還有其他食品加工、肉品加工工廠,若是突然禁止使用它原來可以許可使用的燃料的部分,將衝擊到產業的營運,還有包括能源的安全。』
賴建信指出,這項修法規定地方政府可片面要求業者減量,將造成中央跟地方管制規定不一;改為許可證未完成審查即失效,也會讓產業面臨停工的風險,若僅因地方的審查程序較長而逕自強制停工,將造成大規模的上下游供應鏈與經濟損失。另外,修法下修許可證的效期將增加成本與負擔,且條文中有些不確定性的法律概念將影響企業投資的可預期性。
環境部長彭啓明則強調,政府積極改善空污,全台PM2.5平均濃度已由2019年16.2μg/m³降至2025年12.8μg/m³,改善幅度達21%,現行空污法固定污染源管制規範已完整,中央與地方政府在既有空污法授權下合作推動相關管制工作,歷年來空氣品質已大幅改善,因此建議維持現行法規。(編輯:鍾錦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