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出手打擊天價拖吊!一般汽車最高3000元 最快年底上路
「拖吊蟑螂」利用道路救援向民眾漫天喊價收費,交通部今預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訂合約揭露資訊,包含契約僅適用於一般道路拖吊,不適用加水、換胎、送油,最重要的是,拖吊基本費不得高於國道拖救基本費的2倍,換算下來,200萬以下的汽車,基本拖吊費最高3000元。
今年大年初二新北烏來發生遊客車子拋錨,女車主聯繫拖吊業者協助送下山,然而不到10公里路程竟被索價10萬元,鬧進警所;不料,同一家拖吊業者轉戰桃園市,再度坑殺車主,初六一輛電動機車從慈文路拖到中正路,不到2公里竟索價5.1萬元,遠超過一般行情。
「拖吊蟑螂」爭議不斷發生,交通部今年2月宣布訂定拖吊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訂合約揭露資訊,今天公布草案內容,針對應記載事項,須包含契約審閱期間、業者基本資料、收費項目及標準、服務品質、車輛保管責任、契約終止、禁止擅自使用車輛、事故損害賠償及消費爭議處理等事項。
其中,基本費及里程加收費不得超過國道拖救基本費率2倍;地方主管機關另有核定者,從其規定。
不得記載事項部分,包含拋棄契約審閱期間、免除或減輕業者責任、業者片面變更契約內容、變相或額外加價、排除小額訴訟管轄及其他違反法令或顯失公平的約定。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迪琦說明,拖吊車定型化契約僅適用於一般道路拖吊服務,不適用於加水、換胎、送油等服務;其次,契約也僅適用於車主打電話叫拖吊業者拖吊,若透過第三方如汽車車廠、信用卡等則不適用。
第三,須明確揭示拖吊費用,包含基本費、里程加收費、現場作業費、待時費、特殊期間加成、特殊作業費、空趟費以及付款方式,並在營業所及網頁公開;此外,基本費、里程加收費均不得超過國道拖救基本費率的2倍。
胡迪琦指出,依新車價值有所不同,基本費有上限。舉例來說,國道小型車拖救基本費法,車價低於200萬、底盤高度高於15公分,拖吊費用最高1500元,同樣車價但底盤高度低於10公分,拖吊費用最高4200元。
而一般道路救援的拖吊費用不得超過上述費用的2倍,也就是說,200萬元以下最基本的小型汽車拖吊費用不得超過3000元,而價值2000萬以上的跑車,拖吊費用最高4萬元。
另外,胡迪琦進一步表示,國道拖救費率,逾10公里的里程,每公里加收50元,而一般道路拖吊費率在不得超過2倍的規定下,逾10公里的里程,每公里加收100元。其餘現場作業費、待時費、空趟費等費用沒有規定,但需經地方政府同意、公告。
胡迪琦說,若民眾發現拖吊金額跟契約訂定得金額有所差異,就構成消費爭議,可依消保法提訴訟;若業者不依定型化契約訂定,將由地方政府要求改善,若不改可處3萬至30萬,再不改開罰5萬至50萬,得按次處罰。
胡迪琦表示,該草案將預告60天,後續送行政院消保處審議,審議通過公告後實施,盼在年底前完成、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