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算法不再說了算?外送專法三讀通過、外送員每單最低報酬45元、疊單必須單單計價
撰文=編輯部
2026年1月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簡稱外送專法),正式納入對薪資結構、勞資關係與資訊透明的制度檢驗,為台灣外送產業建立首部專法,不僅回應外送員多年來對報酬不穩、停權不透明與保險不足的質疑,也首度以制度化方式,將外送平台、外送員、消費者與合作商家四方關係納入法律治理架構,宣告台灣外送產業正式進入「有法可管」的新階段,專法將於公布後6個月實施,也就是預計最快於2026年8至9月正式上路。
演算法掌權下的外送勞動不對等關係
近年來,台灣外送產業快速成長,卻長期處於勞動與承攬之間的灰色地帶,平台透過數位技術掌握派單、報酬計算、演算法與契約條款制定權,外送員卻難以掌握自身實際勞動價值;報酬機制多次片面調整,也引發外送員高度不滿。
勞動部部長洪申翰表示,外送產業中外送員、消費者、合作商家與平台業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已明顯失衡,必須透過跨部會合作的整合性專法,確保契約公平、資訊透明與爭議申訴機制得以落實,並在考量數位平臺產業創新空間的前提下,建立最基本的保障,促進外送平臺產業健全發展。
外送專法的五大核心保障機制
1、最低報酬雙重保障
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外送服務期間依比例換算最低工資時薪的1.25倍,且設有45元最低保障金額,並隨最低工資調整。報酬須全額直接給付,每月至少發給兩次,並提供可核對的明細,終結「跑得多卻算不清」的報酬黑箱。
2、疊單不得併算
專法明確定義「每筆訂單」僅包含一個取件地點與一個送達地點。即使平台同時派送多單,也必須逐筆計算報酬,禁止透過併單方式稀釋單價,回應外送員長期對「多跑卻沒多賺」的不滿。
3、未投保不得上線
平台業者必須為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與責任保險,未完成投保前,不得派單上線;並須負擔外送員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的保費。在政府宣布因天然災害停止上班的區域,也不得派送訂單,降低高風險時段的作業危害。
4、停權與終止須有理由與申訴
未來平台若對外送員停權或終止契約,必須敘明理由並負舉證責任,並提供申訴機會。針對契約終止爭議,須設立包含工會代表的獨立處理小組,平台不得因申訴或協助申訴而進行報復性對待,補上外送員過去最脆弱的權利缺口。
5、資料留存與罰則入法
平台須保存外送員、消費者與合作商家的交易、報酬、退費與申訴紀錄,拒絕提供或規避監督可處罰鍰。重大違規案件,主管機關得公告業者名稱、負責人、違法事由與罰鍰金額,強化制度嚇阻力。
外送專法擴大保護:納入消費者與商家權益
除了外送員權益,外送專法也同步強化消費者與合作商家的保障。消費者部分,由交通部訂定消費者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防止免責、模糊責任或限制退費等條款;合作商家部分,則由經濟部訂定合作契約範本,要求平台清楚揭露抽成、貨款結算與爭議處理機制,改善小商家長期的弱勢議約地位。
走向制度治理:外送產業邁入有法可管階段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指出,外送專法的通過象徵外送員長期缺乏最低報酬、保險與申訴保障的結構性問題,終於獲得制度性回應。透過最低報酬、保險與救濟機制入法,重新界定平台與外送員之間的權責關係,有助於讓產業回到合理、可預期的制度基礎上。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表示,後續子法的訂定與實務落地,將決定制度是否真正改善外送員處境,工會角色也將從過去的立法倡議者,轉型為制度監督者,持續檢視保障是否在執行過程中被稀釋或架空。
外送專法將於總統公布後6個月施行,最快可於2026年8~9月正式上路,過渡期間內,勞動部將會同交通部、經濟部完成施行細則與子法,並與平台、外送員、工會、消保團體與商家持續溝通。
而外送專法通過後,台灣的外送產業正式走向「有法可管」時代,外送除了講效率,制度更開始要求薪資結構與勞資關係,以及資訊透明化。
審稿編輯:林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