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入境新制上路!僅限我國免稅店購入核定品項 200 支,違者最高罰 500 萬
過年出國旅遊潮將至,然旅客須注意入境攜帶菸品的新制自 2 月 1 日起正式上路。財政部公告修正規定,開放年滿 20 歲旅客可免稅攜帶 200 支經衛福部核定的加熱菸入境;不過,國健署指出,目前核定品項僅限於台灣本島或離島免稅通路販售,海外購得的加熱菸或相關設備一律不得攜入,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 500 萬元罰鍰。
依財政部修正的「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入境旅客得免稅攜帶經衛福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指定菸品,數量上限為 200 支(1 條),以年滿 20 歲者為限;另增訂民航機與船舶服務人員,得免稅攜帶 5 小包、每包 20 支。相關條文自今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不過,國健署菸害防治組長羅素英說明,目前僅核准 2 家業者的指定加熱菸品項和組合元件,且僅限於台灣本島或離島免稅商店購買。業者也已明確表示,這些核定產品僅於台灣市場販售,其他國家並未銷售相同版本。換言之,旅客即使在國外購得同品牌加熱菸,依法仍屬未經核准品項,攜帶入境可處新台幣 5 萬元至 500 萬元罰鍰,罰責不因數量多寡而有差異。
羅素英表示,國健署已於去年 10 月 1 日將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指定加熱菸品項的相關產品數據,函送財政部關務署,作為入境查驗依據。財政部亦同步修正「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增訂離島免稅商店得販售經核定的指定加熱菸產品,未來旅客於國內免稅店購買後,無論攜往台灣本島或轉赴其他國家,自用免稅數量仍以每人每次 200 支為限。
此外,《菸害防制法》於 2023 年 3 月修正施行後,已明定電子煙全面禁止,違規者同樣最高可罰款新台幣 500 萬元。
文/周佩怡、圖/巫俊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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