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住院新制的兩難 社區如何不漏接?
精神病患強制住院改由法院裁定新制將於8月1日上路,這是精神病患人權保障向前邁進的一大步,但對於醫療需求與社會安全而言則是兩難局面。醫界與病權團體皆坦言現行社區支持量能仍不足,唯有持續擴充並導入民間力量,社區才能不漏接。
強制住院法院裁定 人權保障向前邁進
新版《精神衛生法》已於2024年12月14日施行,其中,精神病患強制住院改由法院裁定新制將於8月1日上路。
根據現行規定,當精神疾病嚴重病患有傷害他人或自傷之虞且拒絕住院時,警政、衛政、社政等單位可將病患送至醫療院所緊急安置,並由2位精神專科醫師進行強制鑑定,再向衛福部審查會申請強制住院,審查會組成成員包括專科醫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心理師、社工師、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法律專家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士。
根據8月1日上路的新制,強制住院由行政許可改為司法裁定,緊急安置期限最長為7日,強制鑑定必須在緊急安置次日起3日內完成,隨後交由法院合議庭裁定強制住院准駁。強制住院改採「法官保留」原則,並導入「專家參審」制度,由1名家事庭法官、2名參審員組成合議庭,2名參審員分別為精神科指定專科醫師、病權團體代表,評議以過半數意見決定,以兼顧醫療專業與人權保障。
開庭時法官與參審員均須實體開庭,病患採遠距視訊,以降低不安與負擔。原則上開庭一次即作出裁定,若遇複雜案件則最多2次完成審理,通常會在提出聲請後14至30天內完成,最多不得超過60天;60天是以病患實際治療之日起算,而非開庭日,病患在裁定出爐前仍安置於醫院。至於強制住院期限依法最長為60天,實際天數則由法院裁決。
程序變嚴謹複雜 醫院卻步
新制上路後,由於程序更為嚴謹、複雜,醫界預估案件數將大幅減少。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院長黃名琪便直言,未來由醫院端發動強制住院的案件數肯定下降。她說:『(原音)因為現在的程序就變得更加繁複,但是這也是人權的一個大進步,所以我們盡量都能夠配合。說實在,你說會不會因為這個繁複的行程流程,會讓大家比較卻步?我的答案肯定是是的,因為那個可能性增加很多。』
黃名琪表示,強制住院是最後手段,一般都是在任何介入均無法達成醫療目標時,才會考慮強制住院,而新版《精神衛生法》強化人權保障部分,因此增加很多關卡,醫療院所將全力配合,但也會造成許多行政上的負擔。
衛福部桃園療養院副院長、台灣精神醫學會秘書長李俊宏則指出,8月1日新制上路後,目前已遭強制住院的病患皆適用新制,醫院須重新向法院聲請,這將影響醫院啟動的意願,因此,在實務上已可觀察到近幾個月來強制住院人數減少。
案件量恐大減 社安網現隱憂
強制住院本就僅適用於具傷人或自傷之虞的嚴重患者,新制提高醫院端啟動聲請的門檻,可預見案件量將大幅漸少,加上臨床上還有一些具一定嚴重程度卻未達強制住院標準的「灰色地帶」,這些病患接下來都回歸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個案管理系統,由社區接手追蹤關懷與支持,外界擔憂恐成社會安全網漏洞。
雖然強制住院聲請遭法院裁定駁回,法院也可裁定強制社區治療,不過,強制社區治療其實並無強制力、也無罰則。李俊宏表示,如英國、美國部分州均規定經法院裁定強制社區治療的病患,若未配合命令接受治療、參與課程與活動等,可逕行轉回強制住院;反觀台灣,若病患不願接受治療、不配合關懷追蹤,警消、衛政人員也不得破門而入或強制施打藥劑,否則恐觸犯刑法的強制罪。
新制上路確實可能成為社安網的隱憂,強化社區力量便成為箇中關鍵。新版《精神衛生法》的一大重點便是強化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出院銜接與社區預防功能,並將社區支持入法。
李俊宏指出,《精神衛生法》修法至今已2年,政府在這段期間持續擴張社區量能,根據社安網第二期計畫,目前全台共設置71處心衛中心,未來則進一步每25萬人口就要有1處,加上各地持續布建的社區家園、會所等,社區量能確實有進展,但以精神疾病的盛行率加上急性期人口分布,要全靠公部門承接是不可能的,社區能否對接個案需求也待新制上路後進一步觀察。他說:『(原音)我也必須坦白講,像有一些社區支持的方案大部分都是針對穩定期的病人,但是送精神醫療強制住院的大致上都是急性期的病人,就是他的症狀是處於正在發作的狀態,所以,假設未來針對他可能條件上不符合強制住院治療的這一類個案,可能社區支持那一端要開發出或發展出對應的這種支持的方式,才有機會去把這一類的個案接下來。』
病患缺病識感 社區接住才有解
一向倡議維護精神障礙者人權的病權團體—康復之友聯盟秘書長張朝翔也坦言,現行社區銜接量能並不足,政府近年才透過社安網計畫與身心障礙者資源布建計畫,發展各地協作模式據點,包括康復之家、復健中心、社區家園、多元居住、會所等,但過去並無資源串聯機制。新法明確規定未來這些出院的精神病患由心衛中心接案,並負責出院後的社區資源串接,加上社區的個案管理系統也不斷建置中,他相信新制施行初期雖會面臨系統銜接與執行困難,但「邊走邊調整」,中長期將走向好的發展。
張朝翔並強調,許多思覺失調症與躁鬱症患者並無病識感,這些病患認為自己不需要協助、也不用服藥,若施以強制住院只會引起更大的反彈。根據實務經驗,這些個案出院返家後,2、3個月便自行停藥,導致病情反覆、造成家屬壓力,因此,必須回到以社區為本的處遇模式,協助其了解用藥的益處並找回生活的重心,才能真正解決問題。他說:『(原音)他沒有辦法遵從醫囑,這個也不是短暫的強制住院可以解決,他長期就是來來回回,所以我們需要的是社區的系統要長出來,那必要的時候當然還需要強制住院,如果他已經到這個自傷傷人之虞,風險的評估發現是非常高的,我們當然就是要走強制住院,這個我是認同的,可是在走到這一步之前,我們還是要看到整個社區資源是不是能夠協助他。』
人權保障與社會安全的兩難
精神病患強制住院長期面臨個人人身自由權利與社會安全的兩難,新制在精神病人權益保障上邁出重要的一大步,但隨之而來的是能否滿足醫療需求及確保社會安全。
人權保障與社會安全並非完全對立,而是需要兼顧的兩項重要價值,政府力量有限,勢必得導入更多民間資源才能築起更綿密的安全網,如伊甸基金會推出的「敲敲話行動入家團隊」,便強調以精神危機的家庭需求為導向,透過開放式對話,進入家中討論當下面臨的困境並提供支持。如何在邁向更成熟的民主法治社會時,同步精進社會支持與資源,尋求適當平衡,是政府與整個社會的課題。(編輯:許嘉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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