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中聯油案新聞退燒、風險就退場了嗎?司法究責後更該修補食安治理漏洞
讀者投稿=焦鈞(曾任職台北農產運銷公司及台灣雜糧發展基金會)
中聯油脂苯騈芘超標事件就司法層面,在台中地檢署快速偵結起訴油品高層高層求處重刑之後,暫時掩去可能的政治波瀾;政治層面就不說,在主流媒體漸失監督力道後,在野黨等同少了一個胳臂,對執政者起不了太多的「制肘」。民眾消費者的心理層面影響,當台灣社會整體意見趨向「同一致(Identity)」情況下也就很能形成一個具公共討論空間的開放平台,「民心」很快被下一個社會事件給帶開。
但是,中聯油脂事件真的落幕了嗎?廣大民眾有從這個事件中,體認到更多正確的食品安全知識嗎?站在一個公共知識分子的立場,整個事件起末還有哪些議題是需要被搬上檯面批判,卻因上述種主原因而僥倖逃過的?我將以一個曾在雜糧產業服務、校園研究大豆供應鏈的「評論者」身分,來為大家揭開苯騈芘油品超標事件的全貌。
大豆油撐起台灣民生半世紀 食安事件重拳打碎信任
首先必須了解沙拉油從何而來。台灣大豆進口與產業發展的權威書籍,首屬2021年10月由台灣雜糧發展基金會出版的《黃豆春秋:穩定物價的黃豆採購秘辛》,作者為在「台灣區植物油製煉工業同業公會」服務長達42年的楊英武先生,台灣自美國進口大豆(民眾俗稱的黃豆)、沙拉油名稱怎麼來、大豆製油產業發展脈絡,楊英武先生可以說是一部台灣大豆產業的活歷史。
我們不贅述該書內容,而是要藉此書點出「大豆」是一個國家重要民生戰略物資;當台灣經濟起飛,民眾對豐衣足食的要求提高,國產大豆量能不足,為扶持國內雜糧產業,政府擬訂在進口時開徵每公噸40元的「雜糧捐」,並成立基金投入筒式穀倉(Silo)建設,於高雄港設置進口專用碼頭、對美聯合採購等措施,穩定了國人「植物性油脂」原料的重要來源;其副產品豆粕(市場商品名為「脫脂大豆粉」)更是動物飼料的重要蛋白質添加,造就了台灣畜牧業的蓬勃發展。
大豆之於一國民生發展重要性,不言而喻。這次三家老字號「大宗物資」企業:泰山企業、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共同出資組成的中聯油脂,發生不可原諒的生產流程有害物質隱匿超標,無疑是對這個產業揮出一記重拳,讓台灣民眾對油品安全信心徹底瓦解。
所謂柴米油鹽醬醋茶,開門七件事;雖說國人飲食習慣早已西化,家庭烹調用油也逐漸被橄欖油、葵花油、芥花油等精製油品取代,但大豆沙拉油在中式飲食仍扮演非常重要角色,特別是餐飲小吃店與食品加工的「商業用油」,仍清一色是「大豆製油」天下。
當中聯油脂安全質量出問題時,對消費者而言不管苯騈芘超標幾倍、也看不懂原因出自哪裡,這幾年吃下肚的「壞油」造成的心理層面破防,聞「大豆沙拉油」色變──經濟許可者,繼續高價購買所謂的「好油」──才是令廣大市井小民、龐大外食族最深之無奈:沒法下廚別無選擇非外食不可,但沒有判別油品品質優劣能力,也沒有選擇那一種油的權利,對他們而言這難道不是政府之責、又是誰之責呢!
大有為政府安在哉?說好的給人民一個安全飲食環境,居然成為空頭支票?
同樣的大豆、同樣的製程 為何偏偏中聯油脂出了問題?
所幸,台灣大豆製油體系,並沒有被一家壟斷;另外三家製油廠一大兩小,大統益(統一、華泰油脂、大成長城)年產150萬公噸市占第一(55%),加上兩家小長輝與廠台糖(分別佔7%、5%)。同樣自國外採購大豆原料、同樣的生產流程,為何唯獨中聯油脂工廠會出紕漏?
大豆經脫皮、提油後,可分別加工製成精製大豆油、大豆粉、豆皮粒及全脂豆粉等產品,顯示大豆加工同時產出油脂與多種副產品。(圖片來源:大統益股份有限公司官網)
從商業模式角度看,過去精製大豆油的產出為主要獲利來源,但是因為市場消費習慣改變,大豆沙拉油市占率逐年下滑(2000年迄今,大豆油整體市占率從最高峰80%,降至低點60%),這些油脂廠、大宗物資業者老闆們心裡很清楚但卻又不能說的秘密是,製油副產品豆粕(豆粉)的產出,其重要性早已超過油品。也就是說,與過去國人以大豆油取代豬油的榮景不同的是,如今是為了產出豆粕成為禽畜飼料上游原料,製油反倒成為副業!
是否是因為這樣的商業模式改變,讓這些大老闆們因此違背天條,輕忽了對油品生產安全質量的嚴格把關?如果,商人圖利失去了社會責任良心,那麼主管官署同樣跟著輕忽,又該做何解釋?馬後炮來看,如果沒有良心企業南僑食品集團出面扮演吹哨者,這事不知還要被蓋牌多久。更離譜的是,吹哨者只因為沒有「同步向官署告發」同樣被依法挨罰,請問,這是一個什麼樣的顢頇政府才會做出的荒誕之事。
上下交相賊,國之不幸也!
「副業」油脂產品不再精心把關 再多自主管理都是空談
回到大家最關心的食安核心議題,雖然國人因飲食習慣改變讓大豆油讓出零售商品的主角,但大豆油比起其他油品終究是相對低成本的原料,也導致各類型的調合油、調味包紛紛中箭。像是國人重要調理用油的香油,是白芝麻油與沙拉油調合而成,這類產品是否還存在食安風險,也不見官署給民眾一個清楚的交代;只有統一集團旗下通路自主清查發現,下游供應商的香油出現苯騈芘超標。公權力不從生產源頭全面清查,是無法杜絕黑心油亂竄;一味要求業者自主管理、提高罰則,只是緣木求魚。
在業者失良、政府監管失靈的情況下,如果最後仍只能要求消費者「自己選擇安全的油」就是食安治理的失敗。對廣大外食族而言,他們無從得知餐廳、攤商及食品加工業者使用哪一批油,更沒有能力追查一包調味料、一瓶香油或一項加工食品背後的原料來源。消費者無需承擔政府與產業的責任,他們要的只是最簡單不過的「吃得安心」而已。
這起事件不能被簡化成「大豆沙拉油不安全」,更不能讓最後的結論變成:有經濟能力的人改買高價油,沒有選擇能力的人只能自求多福。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哪一種油比較好,而是當高風險原料進入工廠、製程數據出現異常、檢驗結果發出警訊時,企業內部及主管機關所設下的層層防線,為何沒有在第一時間發揮作用;過去官署自豪的安全自主管理標章(從食品GMP到TQF),已破敗不堪。
如果管理方式沒有改變 下一次只是換一家公司出事
在此特別呼籲,油脂業者、大宗物資企業及產業公協會不能繼續集體沉默;這些企業共同享有產業發展的成果,也有責任共同修補被這起事件擊穿的市場信任。司法起訴可以追究個別業者與相關人員的責任,下架回收可以暫時處理已經流入市場的問題產品,但這些都還不等於食安制度已經完成修補。如果事件最後只停留在幾家公司受罰、幾名高層遭到起訴,等到新聞熱度退去,一切又回到原來的管理方式,那麼下一次出問題的,可能只是不同的原料、不同的產品與不同的公司。
所以,中聯油脂事件落幕了嗎?答案是還沒有。
新聞退燒,不等於風險退場;司法可以為個案追責,但只有政府補上制度漏洞、產業重新建立可信賴的風險管理與通報機制,才有資格為這起事件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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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稿編輯:林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