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黃燈剩10米「衝過去才正常」? 警曝「1條件」免罰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不論汽車、機車,只要駕駛行駛在路上,行經路口時都必須依據交通號誌指示決定前進或停止,以免吃上罰單。不過,一名網友日前在 Threads 上發文質疑「遇到黃燈不是應該要加速嗎?為什麼會有人急煞?」貼文曝光後隨即引發熱烈討論,不少網友留言開酸,警方與相關法規也對此給出權威解答。

不論汽車、機車,只要駕駛行駛在路上,行經路口時都必須依據交通號誌指示決定前進或停止。(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民視新聞網資料照)

該名網友在 Threads 上發文,寫下「遇到黃燈不是應該要加速嗎?為什麼會有人急煞?」並強調當時前方明明沒車,且距離路口僅約 10 公尺,「正常人都會衝過去吧!」。此疑問引來大批網友圍剿,紛紛留言開轟,質疑原 PO 駕照是用雞腿換來的,並指出「10 個看到黃燈說要加速的,7 個都闖紅燈」、「如果你需要加速才能通過黃燈,代表你不應該過」,甚至直言「如果你需要加速才能通過,代表你不應該過」,勸大家開示車牌以便遠離。
究竟黃燈亮起時該如何處置?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曾說明,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206 條規定,圓形黃燈的用意在於警告「路權即將消失」,提醒紅燈即將顯示;而圓形紅燈則提醒車輛駕駛人或行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

原 PO 貼文引來大批網友圍剿,紛紛留言開轟。(圖/翻攝自 Threads )

針對民眾擔憂的檢舉問題,警方強調,若車輛已過停止線號誌才轉為黃燈,導致駕駛人因緊急煞停而超越停止線,警方在執法時將參考客觀具體事實,以「勸導代替舉發」。警方提醒,除了嚴守交通法令,駕駛人也應隨時注意前方路況,並保持應變能力,才能確保自身與他人的行車安全。

警方補充,若駕駛在號誌轉為黃燈時已過停止線,但自覺無法通過而緊急煞停、導致車身超越停止線,警方會依客觀事實以勸導代替舉發;但若是在紅燈亮起後才穿越停止線,則會被認定為闖紅燈,依規定可處 1800 元以上、5400 元以下罰鍰。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查看原始文章

健康指南:心肌梗塞

更多生活相關文章

01

SUBWAY巴馬乾酪麵包下架 !桃園市衛生局揭「這原料」違規 全面回收

Newtalk
02

屏東名醫葉建宏離世!診所證實「因病安詳辭世」 病患震驚不捨

EBC 東森新聞
03

5天前才暫停看診!知名診所中醫師猝逝 病患震驚:非常難過

CTWANT
04

出國用這東西超方便!旅日網友大讚「小房間救星」:用過回不去

CTWANT
05

三大航空宣布名牌去全名!隱私與辨識需求怎麼平衡?

LINE TODAY 討論牆
06

超商女客怒吼店員影片爆紅!友揭「反轉真相」喊冤:等了30多分鐘、店長也有道歉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