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研訓院遭指業務尚待明確劃分 觀光署:雙方功能互補
記者周湘芸/台北報導
財團法人台灣觀光研訓院耗資5000萬元成立,但審計部最新報告指出,其與觀光署既有業務尚待明確劃分,過去觀光署辦理培訓課程也無法掌握學員留任狀況。觀光署表示,雙方在政策及研發功能互補,未來將強化訓練成效追蹤機制。
台灣觀光研訓院上周揭牌,定位為國家級觀光智庫。審計部指出,觀光研訓院規劃辦理觀光政策調研、國際合作鏈結、產業地方策進及人才培育認證等4大核心業務,與觀光署既有業務單位及相關人才培育機構間的功能分工、制度定位及資源整合方式尚待明確劃分。
審計部也說,觀光署為推動觀光產業永續發展,近5年(110至114年)於觀光發展基金編列經費5,650萬元,辦理觀光產業從業人員相關職能培訓課程,國內訓練及選送國外研習等,但現行制度仍偏重短期培訓課程,未建立結訓學員長期追蹤機制,無法掌握學員培訓後是否持續留任觀光產業,也難評估培訓內容對職涯發展及產業實務應用的實際影響。
對此,觀光署表示,觀光研訓院為國家觀光智庫,核心職能聚焦於研擬前瞻性、跨部會的整體觀光政策,透過國際調研與交流合作,以宏觀視野提升台灣整體觀光環境。觀光署作為中央主管機關,偏重法規監管及法定權責推動,雙方屬政策指導與智庫研發核心功能互補。
在人才培育整合分工方面,觀光署指出,署內著重政策性與通案型培訓,包含法規宣導、導領考訓與永續及數位通案性基礎課程。研訓院則發揮智庫優勢,就數位轉型、綠色永續等國際前瞻趨勢,開創高度客製化的進階、多元與實務型精準訓練,填補產業人才缺口。
觀光署也說,持續辦理的觀光產業人才培育計畫是透過延續性及不同職級課程,協助企業永續及數位轉型,促進產業知識擴散。訓練計畫定位與任務核心為產業整體知識賦能,而觀光產業人才跨領域流動及人才留任應回歸市場機制。
觀光署表示,就審計部建議已強化訓練成效追蹤機制,未來培育計畫將納入受訓學員協助企業轉型實質作為,以具體掌握培訓課程對產業實務應用及企業轉型的實際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