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致癌油重罰原因曝光!3下游業者6月中早知情「苯駢芘超標」
中聯「大豆沙拉油」檢出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事件持續延燒,衛福部今(7)宣布重罰中聯油脂1億6,520萬元,創下食安事件史上最高罰鍰紀錄。食藥署署長姜至剛揭露重罰關鍵,指出中聯早在6月15日就召開品保會議,泰山、福壽、福懋等3家下游業者均在場並知悉檢驗異常結果,但直到6月30日才通報,食藥署認定「延遲通報事實明確」,涉及隱匿重大食安資訊,因此祭出史上最重裁罰。
食藥署今日傍晚再度召開記者會,公布中聯問題油品波及360家業者、232項產品明細,同時還原整起事件時間軸。姜至剛表示,針對中聯1億6,520萬元裁罰書已正式送出,雖然業者曾於6月30日主動通報,但經深入追查後發現,早在6月15日中聯就曾召開品保會議,換言之,下游業者(泰山、福壽、福懋)已掌握油品有異狀資訊,卻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通報。
姜至剛指出,在彰化縣衛生局協助調查下,確認泰山等業者於6月15日會議中已知悉檢驗結果,顯示中聯在關鍵時間點已掌握油品異常資訊,卻未即時通報,涉及隱匿事實。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表示,考量中聯涉及「隱匿事實、延遲通報、虛報產量」等情事,且影響下游食品供應鏈廣泛,提供資料亦有不實,認定違規情節重大,最終決定依《食安法》第15條開罰1億6520萬元罰鍰。
食藥署說明,違反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罰鍰裁罰標準」,按其情節計算其罰鍰為「1億1,520萬元」。
1億1,520萬元罰鍰怎幾計算?食藥署進一步解釋,違反第7條第5項通報義務,而由於惡意隱匿規模巨大,未全面阻斷供應鏈,致使下游廠商及民生消費市場蒙受系統性實質損害,科以最高額300萬元罰鍰,又依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考量受處罰者資力,加重裁處4,700萬元,合計5,000萬元。綜上,合併裁罰「1億6,52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