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沙拉油最新 360 家受影響業者名單曝光!食藥署祭 5 措施,要求限期下架
中聯油脂一批 2026 年 4 月生產、約 1300 公噸的大豆沙拉油,於 6 月 30 日經業者自主通報,檢出一級致癌物苯(a)駢芘(Benzo (a) pyrene,BaP,下稱苯駢芘)達 8.1 微克╱公斤,超過國內食用油 2 微克╱公斤的法定標準。油品流向泰山、福壽及福懋 3 家油品業者,中央與地方隨即要求停工、下架及回收。
中聯 7 月 1 日停止作業,第一層產品於 7 月 3 日中午 12 點前完成全面下架。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清查後,7 月 4 日正式發函通知原公告 257 家下游業者,要求最遲於 7 月 6 日午夜前完成預防性下架或主動揭露產品資訊。
7 月 6 日,食藥署公告受影響業者數字更新為 360 家,並同步公布 18 項受影響產品與 30 個批號的完整資訊。
「三層揭露」制上路,最晚 7/6 午夜前完成下架或揭露
食藥署長姜至剛指出,7 月 4 日召開專家會議後,認為油品具有特殊性,因此在既有風險管理基礎上再加一層預防性措施,建立「三層揭露」制度。
第一類為調和油產品,一律預防性下架。第二類為使用中聯問題大豆沙拉油比例達 20% 以上的產品,同樣預防性下架。第三類則是使用比例未達 20% 的產品,不需下架回收,但業者仍須主動揭露使用情形,供消費者查詢。
食藥署祭 5 項強化措施
一、公布受影響產品與 360 家業者名單
食藥署已公布 18 項受影響產品、30 個批號及流向 360 家業者的完整資訊,讓消費者可依產品包裝標示的名稱、有效日期或批號辨識。如有疑義,可向原購買商家,或產品外包裝標示負責廠商洽詢。
二、督促業者辦理退換貨,遭拒可找消保官
食藥署已要求相關業者主動提供退換貨方式及客服管道,保障消費者權益。民眾若退貨遭拒,可向所在地消保官反映。
三、設置「中聯油脂案專區」,每日下午 2 時更新
食藥署已要求各地方衛生局每日回報 2 次查核進度,內容涵蓋業者通報、產品流向、下架與回收狀況及資訊揭露情形。食藥署官方網站已設置「中聯油脂案專區」,每日下午 2 時更新最新處理情形,區內同時公開法規標準、指引、檢驗方法及認證實驗室資訊。
四、依食安法查處違規業者
食藥署已責成地方政府衛生局儘速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辦理查核及裁處,依法追究違規責任,並持續追蹤業者改善情形。食藥署也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
五、邀集 4 家製油業者座談,要求逐船逐批驗 BaP
食藥署 7 月 4 日已分別召開專家會議及食品公協會會議,就污染原因與後續管理措施提出精進建議。7 月 6 日再邀集中聯油脂、大統益、台灣糖業及長輝事業等 4 家製油業者座談,要求業者強化原料驗收、精進製程管控及落實自主通報,包括提高黃豆原料驗收檢驗 BaP 頻率、改採逐船或逐批檢驗、檢討製程關鍵監測點等,並責成業者立即依會議共識修正標準作業流程。
食藥署 7 月 6 日公告全文
針對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供應部分大豆沙拉油檢出苯 (a) 駢芘(Benzo (a) pyrene,BaP)不符合規定一案,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今(6)日表示,於第一時間已啟動中央與地方應變機制,並督導衛生局持續追查產品流向,目前使用受影響油品之業者更新至 360 家,並已要求業者辦理下架回收及預防性下架,確保不符合規定產品停止流通,保障國人食品安全。
食藥署持續辦理五項措施,並說明如下:
一、公布受影響產品及預防性下架產品資訊,協助民眾辨識
(一) 食藥署已公布 18 項受影響產品、30 個批號及流向 360 家業者資訊,並提供產品資訊供消費者可依產品包裝標示的名稱、有效日期 (批號) 辨識;如有疑義,可向原購買商家,或產品外包裝標示負責廠商洽詢。
(二) 使用受影響油品製成的原型油品,或使用受影響大豆沙拉油比例達 20% 以上的加工產品,業者須於今 (6) 日 24 時前完成預防性下架並提供產品資訊給所轄地方衛生局;未達預防性下架條件者,雖無須下架,惟亦須於期限內主動揭露產品資訊。
(三) 食藥署已責成各地方衛生局確實掌握轄內業者通報、預防性下架產品及資訊揭露情形,並於 7 月 7 日中午 12 時前完成相關產品資訊彙整及回報,後續食藥署將彙整並公布相關產品資訊,協助民眾辨識。
二、保障消費者權益,督促業者妥善辦理退換貨
食藥署已要求相關業者主動提供退換貨方式及客服管道,保障消費者權益。如民眾退貨遭拒,請向所在地消保官反映。
三、建置專區,強化社會溝通
食藥署已啟動要求各地方衛生局每日 2 次回報查核進度,內容包括業者通報、產品流向、下架與回收狀況,及產品資訊揭露情形。為讓民眾即時掌握政府處理進度,食藥署已於官方網站設置「中聯油脂案專區」,每日 14 時更新最新處理情形,同時亦有法規標準及指引、檢驗方法、認證實驗室資訊等公開於專區,並提供相關風險溝通及宣導資訊,供民眾查閱與了解事件處理進度、政府管制作為及食品安全相關知識。
四、依法查處違規業者,督導地方加速裁處
食藥署已責成地方政府衛生局儘速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下稱食安法) 辦理查核及裁處,依法追究違規責任,並持續追蹤業者改善情形。食藥署亦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五、召開相關會議,協助產業落實精進管理措施
食藥署已於 7 月 4 日分別召開專家會議及食品公協會會議,就本案污染原因及後續風險與管理措施提出精進建議,並就本案處理原則充分進行溝通。食藥署於今 (6) 日已邀集中聯油脂、大統益、台灣糖業及長輝事業等 4 家製油業者召開座談會,要求業者強化原料驗收、精進製程管控及落實自主通報,包含提高黃豆原料驗收檢驗 BaP 頻率,將採逐船或逐批檢驗、檢討製程關鍵監測點等,並責成業者立即依會議共識修正標準作業流程,後續將持續追蹤辦理情形。
食藥署強調,將持續秉持資訊公開、科學評估及依法處理原則,加速掌握產品流向,保障消費者退換貨權益,並隨時向民眾公布最新處理進度。
食藥署最新公布 360 家業者完整名單
資料來源:食藥署、聯合新聞網、風傳媒;本文初稿由 AI 協助整理,編輯:支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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