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上去就罰500元!交通部預告放寬1規定 趕時間過馬路不怕被開單
過馬路時看到「小綠人」閃爍,究竟能不能踏上斑馬線?現行法規將綠燈閃爍期間踏入行人穿越道認定為違規行為,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讓許多趕著過馬路的民眾因此受罰。交通部近日預告修正相關規則,未來小綠人閃爍時踏上斑馬線將不再違規,新規最快預計4月上路。
現行法規綠燈閃爍禁止跨入違者罰500元
根據現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行人專用號誌「小綠人」穩定顯示時,行人可以走上穿越道過馬路;當「小綠人」開始閃爍時,已進入行人穿越道者應加快腳步通過。
若「小綠人」已經在閃爍,尚未踏上穿越道者即禁止跨入通行,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處新台幣500元罰鍰,部分為趕過馬路的行人因此受罰。
交通部預告修正放寬行人過馬路規定
交通部於2月預告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針對行人過馬路規定進行放寬調整。在小綠人穩定顯示方面,刪去對行人「應快速通行」的要求;小綠人閃光時,已進入道路者改為「應儘速通過」,尚未進入道路者則改為「避免跨入」。
這意味著未來行人專用號誌「小綠人」閃爍時,尚未進入道路者由原本的「禁止跨入」放寬為「避免跨入」,過馬路時看到「小綠人」閃爍踏上斑馬線也不會受罰。
綠燈時間足夠行人正常速率穿越道路
交通部說明修正理由,認為行人專用號誌綠燈顯示時間足以使行人以正常速率穿越道路,並無催促之意,因此刪去對行人快速通行的要求。至於閃光顯示則是警告行人可通行時間即將結束,尚未進入道路者宜避免再進入,而非強制禁止。新規預計最快4月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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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