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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生醫計畫如何捲入細胞治療詐騙案?北醫台大狀告自家教授侵占研究成果冰山之下

報導者

發布於 3小時前 • 文字 黃浩珉 楊惠君 攝影 鄭宇辰 楊子磊 設計 黃禹禛 核稿/楊惠君;責任編輯/黃鈺婷
台北醫學大學與台灣大學研究團隊多年投入胎盤幹細胞研究,並獲科技部再生醫學計畫補助。如今,這項國家型研究成果的歸屬與授權,成為校方罕見控告自家教授的司法爭議。(攝影/鄭宇辰)

去年(2025)底,台北醫學大學生物化學暨細胞分子生物學科教授黃彥華、台大藥理所前所長林泰元夫妻,因涉嫌將北醫研發胎盤幹細胞計畫內容外洩,由業者在美國申請臨床試驗,遭北醫以影響潛在新藥獲利122億元提告,台大後續也跟進提告,台北地檢署偵結後依洩漏工商祕密罪及背信罪起訴教授夫妻。

這起罕見由校方控告自家教授事件,在醫界和生技界引發關注,普遍認為黃、林的研究應不具「122億元」商業潛值,亦有傳言指出是北醫校內派系糾紛及生技業者恩怨角力,迫使北醫對自家教授「下重手」。《報導者》訪查發現,此案除涉及北醫國家型研究計畫侵權爭議外,兩教授的合作業者朱寶麒亦捲入未核可的幹細胞和外泌體詐騙案等,北醫以「侵占研究成果」提告是劃設防火牆的「自保手段」;而點燃此案真正的吹哨人是科技大廠威剛,因有意跨足生技業投資朱寶麒名下公司蟲草素遭騙的糾紛,憤而向檢察官與北醫檢舉。

2022年6月,台南地檢署偵辦一起細胞療法詐騙案。案件的起點,是癌症與重症病患家屬在標準治療之外尋找希望,卻遇上不具醫師資格的「假醫師」,以細胞治療、外泌體等名義收取高額費用。

檢方當時除了追查假醫師如何招攬病患,也向上追查,這些病患被施打的製劑,究竟從何而來?後來,檢方查到產品來源指向「金湧長生」公司。

當南檢追查這起細胞治療詐騙案的同時,台北地檢署也同時在偵辦北醫再生醫學研究成果疑似外洩案,因為偵查不公開,兩地檢察官並不知悉彼此辦案內容。

偵辦細胞療法詐騙案的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修言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說,一邊是南檢追查病患被施打的細胞與外泌體製劑來源,另一邊,則是北檢追查北醫、台大多年累積的胎盤幹細胞研究成果,是否未經授權流向金湧長生實際負責人朱寶麒的相關公司。

北檢偵辦北醫案的過程中意外發現,其中一名被告竟持有南檢偵查中的資料,懷疑律師涉及洩密,後續另案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今年(2026)4月雖判決3名律師無罪,認為相關行為難以認定成立洩密犯罪,但意外讓北檢與南檢所偵辦的兩案間關聯更為具體,也凸顯北醫案走進司法風暴,除了因校方與教授對研究成果歸屬認定不同外,還因為這項國家級研究成果,連向細胞療法詐騙案中的製劑來源與朱寶麒相關公司的生技投資疑雲。

一封來自科技大廠的檢舉函,點燃北醫案的火種

北醫2016年設置GTP核心實驗室,原是讓研究的細胞產品走向臨床應用、確保品質安全,但與台南細胞治療詐騙案牽連後,被害人使用的針劑是否由該實驗室流出,亦成關鍵疑點之一。(攝影/鄭宇辰)

因北醫再生醫學計畫而捲入司法爭議的黃彥華與先生林泰元,是台灣研究胎盤幹細胞與細胞治療的學者。黃彥華曾任北醫細胞治療與再生醫學研究中心主任、執行長,也曾擔任北醫研發長,在北醫推動細胞治療與再生醫學的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林泰元則曾任教於台大醫學院藥理學科暨研究所,並曾任所長,長期投入胎盤幹細胞研究,與太太黃彥華研究團隊合作的胎盤間質幹細胞研究曾四度獲國家新創獎肯定。

2015年,北醫在專長癌症及轉譯醫學的時任校長閻雲主導下成立細胞治療與再生醫學研究中心,並於隔年(2016年)設置國內大專校院首座GTP(Good Tissue Practice,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核心實驗室;黃彥華當時以中心主任身分對外說明還強調,細胞產品若要走向臨床應用,製備過程必須像藥物一樣嚴謹,「細胞視同藥物,其製備過程與傳統藥物一樣嚴謹」,GTP實驗室的特色,就是可確保細胞品質的安全性。

此一布建為北醫研究團隊爭取到科技部「106年度產業創新旗艦計畫──再生醫學科技發展計畫」補助。這項計畫的政策背景,是當時政府推動的「5+2產業創新計畫」,當中生醫產業被列為驅動台灣下世代產業成長的核心項目之一。

這項為期共4年、5,450萬經費的國家型研究計畫以「全身安全性異體移植策略之細胞治療產品開發」為目標,期許開發出標靶醫療未滿足的糖尿病、褥瘡、嚴重燒燙傷、多發性硬化症等慢性發炎疾病新藥。最初總計畫主持人為閻雲,團隊以北醫校級細胞治療與再生醫學研究中心為基礎,成員包括北醫、台大、中研院與工研院研究人員,黃彥華與林泰元也在團隊內;2017年後,隨著閻雲卸任校長,轉由黃彥華接任計畫總主持人。

據《報導者》掌握,2021年11月,一封來自投資端的檢舉函,讓北醫這項國家型再生醫學計畫,成為司法調查對象。

記憶體大廠威剛科技子公司立萬利,因投資朱寶麒為負責人的慕求集團冬蟲夏草產品衍生爭議,追查過程另發現朱寶麒相關公司的生技布局,涉及北醫研究計畫外流疑慮,威剛子公司兆興投資因而向北醫、台大、國科會、教育部、監察院等單位提出檢舉。

檢舉信內容提到,北醫研發出的具治療功能的「人類胎盤母系間質幹細胞」(pcMSC)核心技術疑似外流,隨著專利申請案公開之後,甚至衍生物外泌體與幹細胞製劑疑似遭非法販售,專利權歸屬也可能被竊用。檢舉函並指向黃彥華、林泰元持有大量朱寶麒在美設立的VitaSpring公司股權,且VitaSpring的技術內容與北醫、台大研究成果高度相似。

後續,台北地檢署正式調查北醫再生醫學研究成果是否外洩,並於去年依洩漏工商祕密、背信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指出,林泰元、黃彥華為北醫再生醫學計畫*的子計畫主持人與總計畫主持人,各年度期末成果報告均為兩年後才可公開,兩人對於與研發成果有關的實驗設計、數據與結果負有保密義務。

根據訴訟資料,朱寶麒相關公司後續將北醫研究成果中的「pcMSC」細胞改以「MatriPlax」產品名稱包裝,還以「華華大有」(朱寶麒同樣是負責人)做為向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提出新藥臨床試驗送件前諮詢(Pre-IND)的窗口,經北檢搜索曝光後,轉由「金湧長生」公司名義接續申請新藥臨床試驗(IND),並取得美國FDA許可進行人體臨床試驗。

「MatriPlax」現又成為朱寶麒在美掛牌的VitaSpring公司產品。檢方指出,林泰元、黃彥華涉嫌各以新台幣10萬元入股VitaSpring,而獲取暴利機會,又將北醫再生醫學計畫核心技術成果提供給朱寶麒等人使用。

此外,林泰元、黃彥華兩人還以專利轉讓方式,將細胞分離技術專利低價轉給同為朱寶麒擔任負責人的ACRO公司(美商愛克洛生醫);朱寶麒公司又將北醫相關研究成果向日本、美國註冊專利。

北醫因此主張,學校投入國家計畫所累積的研究成果遭侵占。起訴書中估算可能喪失後續新藥上市分潤利益約122億元。但林泰元、黃彥華、朱寶麒等被告均主張「pcMSC」與「MatriPlax」的細胞萃取技術和製程並不相同。

北醫再生醫學計畫*:北醫於2017年、2020年向國科會申請的「全身安全性異體移植策略之細胞治療產品開發:標靶醫療未滿足慢性發炎相關疾病-糖尿病/褥瘡/嚴重燒燙傷之傷口癒合與多發性硬化症」同名的3年期與1年期經費補助計畫。

北醫研究成果外流案關鍵「pcMSC細胞」和核心技術是什麼?

pcMSC是「人類胎盤母系蛻膜間質幹細胞」(human placenta-choriodecidual mesenchymal stem cell),這種細胞取自人類胎盤中特定組織,而胎盤過去多被視為生產後的醫療廢棄物,但北醫研究團隊希望從中分離出可用於再生醫學的間質幹細胞。

這項研究的關鍵之一,是由林泰元所研發的「無血清培養」。國家新創獎介紹指出,多數細胞培養使用胎牛血清,但動物血清在臨床應用上有感染、人畜共通疾病等隱憂,無血清培養則可避開傳統血清的不確定因子。

北醫團隊共同以無血清篩選培養法建立的臨床級pcMSC產品,已完成急性肺損傷、多發性硬化症、嚴重傷口損傷、急性輻射傷害及急性腎損傷等動物實驗。此外,pcMSC也曾在衛福部核准下,用於1例漸凍人與5例因COVID-19引發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ARDS)與急性肺損傷患者的恩慈療法;團隊後續並研究pcMSC自然衍生物(分泌體/外泌體),用於嚴重氣喘與肺部疾病方向。

《報導者》訪查多名相關人士,並檢視相關資料,這起國家型計畫技轉侵權案背後,還涉及跨國公司募資、以此為掩護而在台製造未核可的幹細胞和外泌體、甚至在坊間販售施打等更巨大的事端。在台南地檢署偵辦的「細胞治療詐騙案」起訴書中,朱寶麒稱其負責的「金湧長生」公司使用的外泌體製劑由GTP實驗室製造,檢調更指出,地下施打且受害的規模不小,研究倫理與授權糾紛只是此案冰山一角。

疑點1:GTP實驗室成細胞治療詐騙案製劑工廠?

《報導者》曾報導南檢偵辦的細胞治療詐騙案,查出於2019年6月起至2021年6月期間共有7人受害,其中3人死亡。劉修言接受《報導者》採訪時回憶,此案源起於有被害人注射不明針劑後,緊急送往成大醫院急救,「這件案子最棘手之處,是被害人多半已經罹患重症,司法調查必須跟時間賽跑,」病患與家屬在標準治療之外尋找最後希望,假醫師、仲介與護理人員等彼此分工,對病患與家屬塑造跨國醫療團隊形象,詐騙者則把細胞治療、外泌體等新興名詞,包裝成專業的醫療選項,這些療程費用高昂,有病患與家屬在求生焦慮中付出大筆費用,甚至在病患過世後,家屬還繼續成為推銷對象。

劉修言指出,當時偵辦重點之一,「是鎖定這個假醫師(使用)的製劑有哪些。」南檢循線發現「X.MSC胎盤幹細胞」與「X.exosome胞外泌體上清液」兩項產品,而產品來源為金湧長生公司,公司負責人正是朱寶麒。

正因追查這兩項產品,黃彥華、林泰元與北醫GTP實驗室等名字,也出現在這起詐騙案的偵查資料中。

劉修言表示,金湧長生對外宣稱,所生產的「X.exosome」來自具有GTP等級的實驗室,但實際上,金湧長生並未擁有GTP實驗室,而朱寶麒在偵查時供稱「還在建設中」,並說「我們有租用兩個,一個是高端,一個北醫的GTP實驗室。」

但朱寶麒接受《報導者》採訪時卻又有不同的說法,他指稱,金湧長生本身就有實驗室做幹細胞研究,收集外泌體原本只供公司股東們做美容保養使用,當時法令有說不能宣稱療效和注射。而南檢案中被定罪的「密醫」楊茗澤,確實有以醫美診所實驗名義向他們購買產品,但「他騙人注射的東西不是我們公司提供的。」

對南檢而言,這起案件原本是從台南病患受害出發,追查假醫師所使用的製劑與詐騙手法。但在偵辦過程中才得知,北檢也在調查北醫相關細胞技術疑似外流至VitaSpring的案件,而台灣公司金湧長生,為美國公司VitaSpring在台灣的關係企業,朱寶麒皆為負責人。

劉修言因此請時任北醫事業發展處事業長的林俊茂到南檢說明,詢問是否知道黃彥華、林泰元參與了台南細胞治療詐騙案,技術來源與北醫案又是否相關?依南檢追加起訴書記載,林俊茂在偵查中陳述,他認為VitaSpring以「X.MSC」命名的幹細胞產品,等同於北醫的「pcMSC」,也等同於黃彥華和林泰元私自外洩給VitaSpring的「MatriPlax」。

南檢也依金湧長生電腦中的公司人事基本資料等證據,在追加起訴書中記載,朱寶麒、黃彥華、林泰元等人,「顯係同一集團成員,僅形式上歸屬於不同公司」。

北醫相關案情仍在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中,台南案中造成病患受害的生物製劑是否源自北醫技術、又是否由北醫GTP實驗室製造,都是此案亟待釐清的關鍵。

疑點2:以境外公司掩蓋的大規模偽藥受害案?

台南細胞治療詐騙案中,檢方查扣超過800瓶標示「X.exosome」(外泌體)的產品,但當時外泌體作為新興技術,法規認定與管理上都不夠完善,司法難以判定外泌體屬於藥品。(攝影/楊子磊)

當時南檢在新竹一處住家與台北慕求冬蟲夏草店,查扣超過800瓶標示「X.exosome」(外泌體)的產品。劉修言指出,因為整起案件有3人死亡,為了釐清其中一名患者的死因,檢方還說服一名家屬同意讓親人遺體開棺解剖,但因患者原本就罹患重病,接受多種療法、針劑與其他治療,難以還原每次施打的針劑與影響,「足以致死原因已經不可考。」

檢調追查發現,這些產品在2019年前後「就用老鼠會的方式在推銷」,手法像是舉辦說明會,宣稱產品可以減輕癌症、修復細胞等療效,甚至讓參加者「試打」,台北的慕求冬蟲夏草店,便是其中一處進行產品介紹與推廣的場所。

一名會員則作證說,金湧長生及美國VitaSpring的實際經營者朱寶麒,曾以公司準備赴美上市為號召,招募出資300萬元的「創始股東」,參與者除了取得股票,每年也可施打相關產品。

不過,與傳統化學藥物不同,新興細胞治療或外泌體,注入人體內除了難以檢測,也沒有進出貨的原料流向可以比對、勾稽,一名再生醫療領域專家私下透露,「不肖的業者,可能向婦產科取得一條胎兒臍帶和胎盤,就可以不斷製造出外泌體。」而胎盤和臍帶分離出的間質幹細胞即是取得外泌體最主要的來源,是幹細胞「自然分泌」的產物,難以追查。

劉修言更直言,當時曾多次函詢衛生福利部醫事司與食品藥物管理署,但食藥署當時「態度非常消極」,表示外泌體仍是新興技術、很難認定為「藥物」,更無法判定檢方查扣的「X.exosome」是否為偽藥。

因此南檢這起案件只能讓無照施打的「密醫」楊茗澤等7人,以詐欺、無照執行醫療業務定罪。「X.exosome」製造與供應端的業者朱寶麒等3人,法院一審即引用食藥署回函,以證據不足判無罪,檢方仍在上訴中。

但在南檢的詐騙案爆發後,又出現新的轉向。北檢查出,朱寶麒邀黃彥華入股、在美國掛牌的VitaSpring,疑似被當作境外防火牆,除以涉嫌侵占北醫成果的專利技術募資,再以此向美國FDA申請臨床試驗;也讓南檢原本即針對朱寶麒在台灣的「金湧長生公司」涉非法地下製造間質幹細胞、外泌體等生物製劑的偵查方向,有新的連結。

VitaSpring(股票代號:VSBC)雖然在美國OTC(場外交易市場)掛牌,股價長期停滯在0.0111美元、完全沒有成交量,年報中也表示,公司現金餘額極低,且持續營運虧損。

疑點3:一手拿國家經費研發、一手轉移成果謀利?

北醫台大案中的權利爭議可分成兩大部分:一是林泰元早期在台大發展的胎盤間質幹細胞與無血清培養技術,以及後來與I419971專利相關的技轉授權問題;二是北醫國家型再生醫學計畫當中,所累積的研究成果。

林泰元早期於2008年的研究計畫成果,2013年以「從一塊完整的胎盤組織,以無血清方式分離、培養人類胎盤絨毛膜蛻膜間葉幹細胞之技術」申請到I419971專利。

2020年,I419971專利進入台大技轉程序時,引發後續爭議。依《報導者》掌握資料,台大與美商ACRO簽署技轉合約,標的包括I419971專利與由林泰元指導的3本碩博士論文。其中在I419971專利方面,因黃彥華也是專利發明人之一,因此在技轉收益分配上,北醫也被列為權利分配方之一,擬分得授權收入的15%,但北醫並不知此授權案,又獲知研究成果有外流疑慮,因此當台大付款給北醫時,北醫並未簽收而退還。

《專利法》規定,如果研究成果是受僱人在職務上完成,專利申請權與專利權原則上屬於僱用人。以大學為例,專利權即為學校所有;教授則可以被列名為「發明人」,取得技轉收益分配。

I419971專利申請人是林泰元與已故台大血液腫瘤科醫師陳耀昌,檢調認為這涉及私自申請專利。曾任台大產學合作總中心主任、熟悉台大技轉制度的沈湯龍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依台大當時的技轉程序,「台大有走了該走的流程,是合法的流程。公文也送到他們(北醫)那邊去,他們也各個單位都蓋章了。」過去產學合作與專利案件的經驗中,有「瑕疵」的情形並不少見,但通常會透過校內程序補正。像是研究者若先以個人名義申請專利,取得專利後也應透過校內程序轉回學校。

然而,除了I419971專利外,3本由林泰元指導、與I419971專利相關的碩博士論文應屬台大的智慧財產權,卻被以金湧長生名義申請專利,沈湯龍也曾以證人身分接受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詢問,他比對後表示「沒有經過學校直接給廠商」。

曾任台大產學合作總中心主任的沈湯龍表示,北醫台大案中涉及的I419971專利確實曾走校內程序技轉,即便過程中有所瑕疵,以台大過往經驗,通常也可透過校內程序補正。(攝影/鄭宇辰)

I419971專利為創新技術的基礎,後續則由北醫4年、5,450萬的國家型研究計畫支持朝向「臨床化」和「產品化」開發,結果北醫發現林泰元、黃彥華2人以10萬元入股朱寶麒在美國的VitaSpring公司,朱再以「華華大有」向美國FDA提出Pre-IND計畫書,其中包括人類胎盤間質幹細胞的應用作用機制以及幹細胞產品「MatriPlax」。北醫認為其為I419971專利「臨床化」的延伸,屬於該校國家計畫的內容,因而向相關人等提出刑事告訴,檢察官並在起訴書中指出,「MatriPlax」未來以新藥上市恐致北醫損失122億元利潤。北檢偵辦時間長達4年、並換了4任檢察官,北醫也在2年的限期內*向林泰元、黃彥華和朱寶麒等人提出民事侵權告訴、求償5億。

2年的限期內*:依據《民法》第197條,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台大也組成外部專家委員進行調查,並對林泰元、黃彥華等追加提告,成為本案共同告訴人。

在VitaSpring今年6月提供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最新年報中指出,「我們的研發團隊榮獲多項殊榮,包括第16、17、18屆台灣國家新創獎(2019-2021)。該團隊也參與了2007年至2020年間由台灣科技部資助的再生醫學項目,包括對人類胎盤來源間質幹細胞在多種疾病應用中的作用機制進行研究。」也正是北醫用以主張研究成果未經校方同意便外流的依據之一。

今年5月28日準備程序庭中,北醫委任的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黃章典表示,黃彥華案發時具有北醫研發長、再生醫學中心執行長、再生醫學計畫主持人等身分,北醫從未授權她將北醫再生醫學計畫研發成果,交給第三方進行商業化使用、收益或處分。

黃章典並提到,從VitaSpring網站公開資料來看,與北醫再生醫學計畫成果「有實質的相同」,並認為該資料應是由黃彥華撰寫。他也表示,根據北醫再生醫學計畫成果報告,pcMSC已完成臨床細胞庫建置,並以恩慈療法成功救助病患,「顯見這確實是有商業的價值。」

不過,黃彥華、林泰元透過律師聲明,檢方將不屬於北醫再生醫學計畫經費與項目的成果,錯誤歸為北醫計畫成果。針對持有VitaSpring股份一事,則強調兩人僅各以新台幣10萬元小額投資取得VitaSpring股份,後續因公司股權分割導致持股數量增加,且事後已以原價賣回。

針對此案相關疑點,《報導者》也向相關當事人與主管機關提出採訪詢問,由於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相關人士發言都十分保守。北醫表示,校方不就審判中事件予以評論,將藉法院程序維護正當權益。國科會亦表示,因相關個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目前不便發表評論。

黃彥華、林泰元則指出,整起事件相關作業有違程序正義,對外也有錯誤指控與誤導,導致檢察官錯誤起訴,現階段不便接受採訪,但相信法院審理後能還其清白。

從實驗室到資本市場,國家級研究成果如何把關

政府長年將生醫領域視為重點產業,以國家補助資助研究,鼓勵研究成果走向臨床應用與市場。但北醫台大案也凸顯,當學術成果進入公司、技轉階段時,成果歸屬與利益揭露都是不容忽視的關鍵問題。(攝影/楊子磊)

「其實台灣現在對學術技轉的規範已經非常寬鬆,」北醫案爆發後,讓許多醫界和生技界十分吃驚,認為正常程序授權下,研究機構和學校都是鼓勵老師把研究技轉出去。

熟悉生技新創與技轉流程的長庚大學免疫轉譯醫學研究所講座教授顧正崙指出,現行法規已十分鼓勵大學研究成果走向創新與產業應用,但研究成果進入公司與募資流程時,權利歸屬、授權程序與校內揭露,都必須清楚確認。

顧正崙以自身經驗為例,若技轉後要成立新公司,除了走校內技轉程序,也會主動告知校方高層,避免後續爭議。他也說,生技新創若要對外募資,投資人都會檢視技術與專利權利狀態是否清楚,「我比學校更在乎專利乾淨的程度。」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生醫倫理與醫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劉宏恩則指出,北醫台大案提醒的是,鼓勵研究成果走向市場的同時,學校與研究者也必須在技術進入公司之前,就把成果歸屬、授權範圍與利益關係釐清。否則,國家補助與學校資源累積出的研究成果,一旦捲入爭議,後續要再回頭釐清責任,往往已經付出更高的成本。

但北醫案不僅僅是研究專利歸屬的問題,背後牽連出合作業者涉細胞治療詐騙案、設立境外公司炒作問題,也是埋下火種的關鍵。

曾與朱寶麒合作冬蟲夏草產學合作案的沈湯龍提到,他一開始並不知道朱寶麒過去的爭議,是後來才聽人提醒「要小心」。所以朱寶麒後曾詢問沈湯龍是否能合作外泌體,他便沒有答應,他也曾提醒林泰元「要小心一點」。

一名北醫內部人士對我們說,此案最讓他們痛心的是,一個可能有潛力商品化、造福病人的國家型計畫,沒有好好開發,變成一個炒作金融市場的工具、甚至涉及「害人」偽藥官司,「這個標的往後有可能就再也沒有機會發展下去。」

朱寶麒稱:我也是受害者

針對北醫主張研究成果疑似外流,朱寶麒接受《報導者》採訪時指稱,自己最初是看到台大公開釋出的技轉案,才與台大進行技轉並支付300萬元技轉費,過程歷時一年。他並強調,會與北醫有所連結,是因受林泰元請托,後續才投入超過1,000萬元經費,支持林的太太黃彥華在北醫的研究工作,並不清楚北醫和台大研究在國家計畫的架構。

朱寶麒並表示,北醫技術是無血清培養,而他們公司的產品使用的是「有血清」製程,兩者製程完全不同,「在美國申請IND的資料裡面,我們的製程中是有血清的,我們買來的(台大I419971)專利是無血清的,我們自己要做這產品,我們要走新藥開發,所以北醫幫不了我,台大也幫不了我,我們要自力更生。」

他更否認美國VitaSpring是募資的空殼公司,表示公司因COVID-19疫情與訴訟影響,確實導致營運、經費與人才受到重創,但仍持續推動新藥開發,「是一個很有展望的公司。」不過另一方面又提到,因為連串的官司,「公司的人都快走光了。」

此案中涉及朱寶麒旗下多重公司,也被質疑是透過不斷轉換進行掩護、轉移。朱寶麒則表示,旗下設立多家公司是經營策略,金湧長生負責製造,華華大有負責科研,VitaSpring則面向美國資本市場與新藥開發,更稱涉入這麼多起司法案件,自己才是受害者。因為台灣生醫法規不完善,才導致業界一直在摸索,「過程中,這麼多碩博士、投資這麼多錢,結果大家都在做一個灰色的產業,這真的是一個不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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