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問離婚 律師親自回答
相關影音:婚前覺得沒必要 但其實很重要!婚前協議該怎麼簽?【視在哈LAW|周依潔律師】
【網友Q&A】
Q1:結婚至今快三年,夫家在新婚第一個月,就露出馬腳。原來婆婆疑似罹患精神疾病,常常對我無來由的咒罵、咆哮….想問:關於離婚這條路,我要如何走才能真正保護自己的生活與娘家的安全呢?離婚協議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
A:建議您先進行蒐證,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先保住自身安全。並透過第三人或律師與對方進行離婚協商,若無法協議離婚則直接透過訴訟訴請離婚。倘由您主動開口提起離婚,建議針對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預作規劃、準備,先佔據有利位置。若您有需要更為詳細之分析,建議您與律師安排諮詢,謝謝。
Q2:我先生在監服刑,請問沒有離婚證人的情況下可以協議離婚?
A:可以向監所詢問,協助配合簽署離婚協議,並委託他人代為辦理離婚登記。
Q3:我想要離婚 但先生不肯簽字 我們之間已經沒感情了 接近4年沒面對面說話 也沒同房 同住在一個屋簷下但確不互相碰面 都有賴溝通孩子們的問題 生活費也都照常給我 可是我真的跟他已經走不下去了 想問有什麼辦法可離 他外面好像也有知已的對象..
A:建議您先進行蒐證以備不時之需,並先規劃剩餘財產分配,再跟先生談協議離婚,若協議離婚未果,可以跟律師諮詢是否有難以維持婚姻之事由,據以提起離婚訴訟。
Q4:請問離婚前如何得知對方的所有財產明細?
A:合併申報所得稅時,就可以大概知道配偶年收入之情況,或是透過離婚訴訟藉由法院調查。
Q5:婚後的協議書一定要透過律師撰寫嗎?
A:只要不要違反法令規定導致無效,也是可以由夫妻自行訂定。
Q6:我和先生是假日夫妻,平日上班我住娘家,先生住公婆家,我們有共同買了一間房子(房子的位置很靠近公婆家),方便我們在假日能共同生活,但是一到了假日,先生常常有百般的理由不想回我們共同的家….想請問我可以依據什麼法律要求有與先生同住的權利嗎?或是未來在可能的離婚狀態下我可以因此狀況請求賠償嗎?
A:可以訴請法院請求先生履行同居義務,但因為對於人格權之尊重,獲得勝訴判決後不能聲請強制執行。若判決後先生仍不履行同居義務,太太未來得用以作為訴請離婚之事由,或請求人格權受侵害之精神慰撫金。
Q7:欲離婚,孩子已成年,有什麼權利義務
A:離婚時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贍養費請求權得以主張
Q8:請問通姦除罪化之後,要以什麼理由才能離婚?分居已三年,可以構成離婚條件嗎?
A:可參考民法1052條各款之離婚事由,或是足以讓法官認定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由個案認定。
Q9:如果先生洗腎 長期不工作 公公長年言語甚至精神與肢體上會施暴 先生也常在外惹事被告 …這樣若需要離婚 對女方與小孩有什麼影響?
A:離婚後夫妻間身分關係消滅,需要解決未成年子女的親權與探視權問題,且先生跟太太仍需要繼續扶養小孩至成年。
Q10:老公繼承家族土地,買賣了老婆是否也可以分到買賣的資金 離婚協議書該怎麼做才對我是有利的?
A:若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夫妻財產各自保有所有權,老婆分不到買賣價金。離婚協議書之內容,涉及個案判斷,建議您跟律師親自諮詢。
以上資訊由恩典法律事務所提供,營業時間周一到周五上午九點到六點,電話02-2322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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