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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報名費能省一半:低收入、中低收入戶的減收規定與其他費用

moneybar

更新於 10月11日05:13 • 發布於 10月11日05:13 • 謝銘元(艾克斯)

一年考兩三場國家考試的人,光報名費就要好幾千元。對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的家庭來說,公務人員考試的報名費其實可以只付一半,但不是每一筆跟考試有關的錢都能打折,專技考試更是另一套規則。報名前先把帳拆清楚,比較不會在繳款單前面愣住。

減半寫在哪裡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身心障礙、原住民族、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的應考人,各種考試的報名費「得予減少」。減多少,寫在施行細則第16條第3項:依這一項請求減少報名費者,各種考試報名費得予減半。

考選部的公務人員考試規費收費標準,最近一次修正在民國114年4月9日,新的報名費附表自114年9月1日起適用。依這張附表,筆試報名費每人每次是:

  • 高等考試三級:1,800元,減半後900元
  • 普通考試:1,600元,減半後800元
  • 初等考試:1,000元,減半後500元
  • 特種考試三等(司法官考試以外)1,800元、四等1,600元、五等1,000元,減半比照計算

假設一位中低收入戶考生同一年報了初等考試和高考三級,原本要付2,800元,減半後是1,400元,省下的就是1,400元。

證明文件要符合三個條件

以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須知為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要檢附的是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的證明,或核定公文。須知另外寫了兩個條件:證明必須在報名時有效,而且要載有應考人本人姓名,才能申請減半。

也就是說,如果家裡的低收入戶證明只列了戶長,考生名字不在上面,就不符合。證明快到期的家庭,最好在報名期間前先辦好新的一期。

同一份須知也寫明,減半優待只能擇一身分申請;後備軍人、身心障礙者同樣列在可申請的身分裡,原住民族則不必繳驗證明。網路報名系統若提示「須繳驗報名相關表件」,減半證明就要跟其他文件一起在期限內以掛號寄到考選部,115年高考三級的期限是3月20日,逾期或未寄達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不在減半範圍的費用

應考須知裡把報名費優待單獨列成一段,其他收費則各自標價:

  • 複查成績:榜示次日起10日內申請,每科目50元
  • 閱覽試卷:同樣在榜示次日起10日內申請,每科目100元

這兩項在須知中沒有優待的規定。四科都想複查,就是200元,要另外準備。

考試及格證書費也是另一條規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1條第3項寫,證書的式樣及費額由考試院定,但對前述五類身分的及格人員,考試院「得」減徵、免徵或停徵。這是榜示之後的事,不會在報名時從報名費裡扣掉。

至於繳了錢沒去考,須知寫明除了符合考選部規費退費作業要點的情形,報名費概不退還,想先了解哪些狀況能退,可以看這份國考報名退費資格檢查表。

專技考試沒有報名費減半

要考律師、會計師、醫事人員這類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情況不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6條只規定應繳報名費、費額由考選部訂,沒有像公務人員考試法那樣的減少規定。

專技考試規費收費標準的附表中,高等考試紙本筆試每人每次2,300元、電腦化測驗2,500元,普通考試2,000元。標準裡另有一項「減免應試科目、考試方式、分階段及分試審議費」,每人每次1,000元。這是申請科目減免時要付的審議費,不是報名費的折扣。

證書費的部分,專技考試法第18條第3項同樣寫了考試院得減徵、免徵或停徵,但列舉的對象是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沒有中低收入戶。

把公職和專技兩邊的條文對照整理過的版本,可以看公務人員考試報名費減半與審議費、證書費的差別。

文中金額為2026年10月10日查得的現行收費標準與115年應考須知內容,實際報名時以該場考試公告為準。

謝銘元(艾克斯)喵宇宙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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