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改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列舉才符合公平原則
針對綜所稅是否要增列租金特別扣除額或提高上限,財政部表示,房屋租金支出屬租屋供居住使用的重大支出,採列舉扣除方式較符合所得稅課稅公平的量能課稅原則。
財政部強調,房屋租金支出與購屋借款利息同屬影響納稅能力的重大生活支出,同等列於列舉扣除項目供納稅義務人擇一減除,可使租屋者與購屋者之租稅負擔具衡平性。
財政部解釋,現行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項目訂定的目的,是基於量能課稅原則,准許納稅義務人各類別所得合計數,減除其基本生活支出及其餘影響納稅能力的重大生活支出,如支出金額微小或舉證困難,得選擇標準扣除額。
財政部強調,有關綜合所得稅各項扣除額的建議,將蒐集相關資料通盤審慎評估並配合政府整體施政優先順序,循序適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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