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食品標示紅黃綠 下半年上路

中華日報

更新於 04月10日12:07 • 發布於 04月10日12:07
食藥署與健康署攜手推動食品正面營養資訊「紅黃綠」原則。(食藥署提供)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食品標示升級!食藥署與健康署攜手推動食品正面營養資訊「紅黃綠」制度,透過更直觀、易辨識的方式,作為選擇較健康食品的重要參考,協助民眾積極預防慢性疾病、促進國人健康飲食新制預計今年下半年上路。

世衛組織(WHO)指出,不健康飲食為造成慢性非傳染性疾病(NCDs)之重要危險因子之一。依據國民營養調查結果,18歲以上成人中約63%鈉攝取量超過建議標準,另有17.3%游離糖攝取占總熱量比例逾10%。

國際研究亦顯示,於食品外包裝正面採用具詮釋性之營養標示,有助消費者更直觀理解產品營養資訊,並支持其做出較健康的選擇。

食藥署表示,目前食品有做營養標示,但消費者不一定馬上理解,食藥署與健康署已蒐集國內外實證資料及政策經驗,並參考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抽樣調查結果,邀集醫學、營養學及食品學等領域專家與相關團體,多次召開進行研議,建立制度設計共識。

食藥署表示,目前草擬之食品正面營養資訊標示指引,將以每100公克(固體)或每100毫升(液體)為標示基準,針對糖、鈉及飽和脂肪三項營養素,採「紅黃綠」三色分級標示,其原則如下:

第一是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低於以下範圍時,得標示為綠色:固體食品(每100公克):糖5公克、鈉120毫克、飽和脂肪1.5公克。液體食品(每100毫升):糖2.5公克、鈉120毫克、飽和脂肪0.75公克。

第二,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超過以下範圍時,標示為紅色:固體食品(每100公克):糖15公克、鈉500毫克、飽和脂肪4.5公克。液體食品(每100毫升):糖7.5公克、鈉250毫克、飽和脂肪2.25公克。

第三,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介於兩者之間時,標示為黃色。

食藥署指出,該指引屬於志願性政策引導,沒有強制要求標示,但如果標示時一定要正確,如果標示有誤,恐涉及違反《食安法》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可以處分4萬至400萬罰鍰。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健康相關文章

01

一堆人中招!「1習慣」害脖子老10歲 50歲後恐變「火雞頸」

三立新聞網
02

42歲牙醫爸睡夢中猝逝!醫曝「心梗年輕化」:4症狀危險了

三立新聞網
03

「1水果」甜爆卻是神仙食物!專家曝最佳吃法:狂補維生素C

三立新聞網
04

台中牙醫張元瀚突猝逝 妻接棒診所改名藏夫妻深情

自由電子報
05

伊波拉疫情快速升溫!初期症狀像感冒 致死率高達9成

中天電視台
06

上班族福音!新研究曝「這種久坐」可防失智症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