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113年約126萬人落入OECD低薪標準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4日電)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譚文玲今天表示,依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定義,以113年本國籍全時工作者薪資數據試算,全國約126萬人落入OECD的低薪標準、年薪低於新台幣39萬元,占比約16.8%。
主計總處數據顯示,今年1至6月低於平均數員工比率持續上升,首次突破7成大關,升抵70.03%,意味有7成受僱員工領不到平均薪資水準,估近600萬人。
對於外界以此數據認定台灣有600萬低薪族群,譚文玲表示,此說法並不精準,國際上對低薪有明確定義,以OECD定義而言,當薪資水準低於薪資中位數2/3就屬低薪。
譚文玲接著指出,以113年數據來看,本國籍全時工作者總薪資中位數為新台幣58.5萬元,2/3門檻值為39萬元,低於此門檻人數占比為16.8%、約126萬人。
若以主計總處最新公布的7月經常性薪資數據來看,7月本國籍全時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中位數為4萬1397元,2/3門檻值為2萬7598元,低於最低工資2萬9500元。
譚文玲表示,從月薪角度出發,由於最低工資制度提供保障,若以單月經常性薪資推算,OECD低薪門檻已低於最低工資,原則上不會有本國籍全時受僱員工落入此一低薪標準;但從全年總薪資推算,則有126萬人符合低薪定義。
譚文玲說明,以月薪與全年總薪資不同基準推算,低薪族人數出現明顯落差,主要是最低工資保障的是每月工資,但全年總薪資還包含獎金、分紅等非經常性薪資,因此部分受僱員工即使月薪受到最低工資保障,若所處行業獎金、分紅較少或沒有額外獎金,全年總薪資仍可能低於中位數2/3,落入OECD低薪標準。(編輯:潘羿菁)115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