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漲2%仍擋不住租金壓力?網友點名「物價飆漲」才是根本問題
政府擬推動的新制規範,要求房東未來調漲租金時須提前通知,且漲幅將以房租指數為基準、約維持在2%左右。政策目的在於保障租屋族免於面臨過度調漲,但部分民眾則憂心,限制幅度可能促使房東「政策上路前先漲一波」,形成市場提前反應,短期內反而造成租賃市場的動盪,此一政策在保障與市場自由之間仍需取得平衡,避免善意措施產生反效果。
LINE TODAY在首頁進行「新制擬規定漲租上限約2%,你怎麼看?」網路投票,截至11月18日中午12時有超過1.7萬名網友參與,30.4%的網友認為「合理!房租漲太快,該設上限保護租客」,18.8%的網友表示「應依地區、屋況、通膨差異彈性調整」,18.1%的網友則指出「房東可能趁實施前先漲,反而更貴」,14.9%「政策美意好,但執行恐造成市場亂象」,11.1%「不合理!房東成本上升,應有調整空間」,4.6%「我是自住族,不受影響」。
有網友認為,這項新制反而讓房東有理由提前調漲租金,並無法真正保護租客權益:「沒用的啦,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說要課稅房東,結果還不是轉嫁到房客身上,說要補助租金,房東就先漲租,這問題只有非自住課稅,逃漏稅重罰」、「不覺得『設上限』是保護租客,比較像是提醒房東:『新的一年,你的房租又可以漲 2%了。』為什麼政府會認為『漲價』是自然的驅勢?那不就代表退休金、存款、保險金縮水是正常的嗎?為什麼人口數減少的情況下,房價、房租卻是持續上漲?而且房價(新屋)可以在建築成本不變的情況下直接暴漲成 2.5 倍?」
也有網友指出,若政府選擇介入市場價格,應一併考慮房屋售價的限制:「如果政府要干預市場價格,那要不要也立法限制房屋售價的漲幅標準?說白了,賣不貴就更少人願意把資金投入不動產或房地產,會願意把資金投入到投資報酬率更高的其他商品裡面,民眾也更有機會或意願購買房子,這樣就不會有大家眼中的租屋亂象,來啊,不要只會剝削房東,我期待政府大魄力立法讓台灣房子買賣漲幅一樣每年只能2%為限。」
此外,部分網友更直言,目前真正值得關注的其實是整體物價上漲的壓力:「覺得目前大部分物價平均上漲了📈20%以上才是最需要注意解決的問題吧?」、「通膨物價指數都幾%了,定存都1.75%去了」。也有網友提出國外案例作為比較:「像紐約市,每月租金在一定金額以下的,續租時租金調漲上限是10%。新約不受限制,不過原房客續約有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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