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兒少性侵追訴期限延長 司改會肯定修法盼三大制度改革接續完成

上報

發布於 6小時前 • 上報快訊
兒少性侵追訴權時效改制,立院今天三讀通過,20歲起算保障被害人。(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立法院今天(7日)三讀通過《刑法》第80條修正案,調整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制度,改以被害人年滿20歲後起算。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司改會)隨後發表聲明表示肯定,認為修法回應長期以來兒少性犯罪被害人追求正義的困境,讓部分因年幼、創傷或權力不對等因素,未能及時揭露案件的被害人,不再因時間經過而失去司法救濟機會。

司改會指出,本次修法將時效尚未完成的案件納入適用範圍,與過去提出的修法建議方向一致。司改會曾於2025年8月提出聲明,呼籲政府擴大新法適用對象,並同步調整《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相關規定。

司改會表示,法務部後續修正草案並完成今日三讀,衛福部也於今年6月公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53-2條、第53-3條修正案,將兒少相關性犯罪追訴時效一併延長。司改會肯定相關機關採納建議,並呼籲《兒剝條例》修法程序能盡速完成。

不過,司改會也強調,延長追訴權時效只是保障兒少性侵害被害人司法權益的第一步,後續制度改革仍有待推進,包括修正《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延長被害補償金請求時效,並讓過去遭拒絕補償的被害人能有溯及適用機會;此外,也期待修正《民法》,延長未成年性侵被害人民事請求權時效。

司改會指出,法務部今年3月預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時,已採納部分建議,針對《民法》部分也曾提出相關修法方向,期盼立法院能在今年內完成相關修法,全面完善兒少性侵被害人的權益保障。

司改會表示,長期以來,兒少性犯罪案件的困境並非被害人沒有追求正義意願,而是在犯罪發生時,兒童往往缺乏理解事件性質、辨識侵害行為及尋求協助的能力;成年後即使逐漸理解自身遭遇,也可能受到創傷反應、家庭壓力、加害人控制或社會污名影響,導致延後揭露。

司改會也提醒,雖然《刑法》第80條已完成修法,但過去已逾追訴時效的個案,目前仍需透過憲法救濟途徑處理,呼籲社會持續關注憲法法庭「未成年性侵害被害人追訴時效案」審理進度。

司改會表示,112年度憲民字第384號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近6個月內獲確定判決的被害人,仍有機會向憲法法庭聲請併案救濟。若有民間團體或被害人希望聲請成為法庭之友,也可於今年8月8日前提出申請。

司改會最後呼籲,未來應持續從刑事程序、被害人保護及司法資源配置等面向檢視制度,讓曾遭受侵害的兒少,都能在適當時機獲得司法回應,避免因制度不足而失去追求正義的可能。

(熱門點閱:【司改難題】判決背後的隱形勞工 法官助理困在司法勞動夾縫掙扎求生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基隆河取水口違法排汙非個案,上游遍布汙染工廠成50萬人飲用水未爆彈

報導者
02

日本破獲仲介到柬埔寨換器官 由中國人操刀活摘器官

太報
03

圖資套疊揭10大風險流域:全台57處取水口上游疑未設保護區、汙染工廠逾300家

報導者
04

醫院千金遭吊車輾斃!母淚問「女兒白死了?」法官冷回:對啊 全網炸鍋...律師查判決書揪隱情

鏡報
05

法官審車禍求償案回家屬「白死」挨轟 北院表遺憾:應以同理心溝通

CTWANT
06

震撼國際!解放軍驚傳射飛彈「落入1地點」 外交部、陸委會不忍了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