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破獲仲介到柬埔寨換器官 由中國人操刀活摘器官
日本警視廳週二(7日)依違反《器官移植法》罪名,逮捕了東京都社團法人「國際醫療諮詢室」的66歲嫌犯菊池仁達等共3名男子。菊池仁達先前就因收費仲介病患到柬埔寨換器官而遭判刑,他在保釋期間又繼續重操此業,還大言不慚說活體摘取移植器官在海外是「普通行為」。
嫌犯仲介海外換器官的地方是柬埔寨,由中國醫師執行,這再次印證中國在柬埔寨主持詐騙園區「活摘器官」的行為並非虛構。
綜合《讀賣新聞》與《朝日新聞》報導,菊池仁達在2023年2月時,就曾以社團法人「難病患者支援之會」理事長的身分,未經許可仲介病患前往白俄羅斯接受移植器官,被警視廳依違反同樣的《器官移植法》逮捕,隨後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定讞,目前正在服刑中。
然而,遭到判刑後的菊池仁達,在保釋期間又成立了另一社團法人「國際醫療諮詢室」,繼續仲介赴海外更換器官。當時,該組織網站在介紹腎臟移植時聲稱:「在海外,活體器官移植在現實中是日常進行的普通手術。」
菊池仁達是在白俄羅斯一案初審後進行上訴,於2023年7月獲得保釋,保釋期間的2024年3月又成立「國際醫療諮詢室」重操舊業;日本法院駁回他的上訴後,他今年1月才入獄服刑,獄中遭再次逮捕。
報導說,菊池等人用國際醫療諮詢室招募需要更換移植器官的患者,向一名居住在東京都內的男子,收取總計約1230萬日圓(約244萬台幣)的仲介費,安排他在柬埔寨的醫院接受腎臟移植手術。
這名男子在2025年11月至12月期間,以「行政手續費」名義,向菊池仁達的組織匯入300萬日圓,之後以「外科醫生謝禮金」名義,再匯入約930萬日圓。
在柬埔寨當地,除了諮詢室的職員,還有兩名皆為中國籍的醫生與協調員負責接待。該男子的腎臟移植屬於活體移植,器官由一名姓名不詳的女性提供,並由該名中國籍醫生執刀進行移植手術。
日本《器官移植法》嚴格禁止以提供器官或仲介器官移植獲得金錢利益,違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最多500萬日圓罰金。日本警方也將對在柬埔寨接受移植的東京都男子展開調查,他支付金錢獲得移植同樣涉嫌違反《器官移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