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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錯更嚴重! 常見綜合感冒藥,你吃對了嗎? 

健康醫療網

發布於 2020年12月14日08:00 • 健康醫療網/記者林怡亭報導
在服用感冒藥時,以一般成人而言,建議每隔4至6小時服用一次,且24小時不可服用超過4次;兒童或正在服用其他藥物或患有肝、腎疾病及其他重大疾病的病人,則服用前則須先諮詢專業醫師,預防服用過量增加副作用風險。

【健康醫療網/記者林怡亭報導天氣越來越冷,可得注意保暖,否則一不小心恐讓感冒病毒找上門!許多民眾感冒時,習慣先自行到藥局購買綜合感冒藥,但在用藥時一定要遵守使用方式,才能避免吃出問題。食藥署表示,鎮痛解熱劑、抗組織胺劑、止咳祛痰劑等都是常見的綜合感冒藥,部分感冒藥服用後恐會有嗜睡、失眠等副作用,因此服用前一定要先看好說明書。

鎮痛解熱劑含乙醯胺酚 過量恐引起肝炎

以鎮痛解熱劑為例,因成分含有乙醯胺酚,以一般成人而言,一天攝取乙醯胺酚的最高劑量為4,000毫克,若使用過量恐會引發藥物性肝炎,嚴重甚至誘發急性肝衰竭或猛爆性肝炎。食藥署指出,若為常用於緩解打噴嚏及流鼻水的抗組織胺劑,服用後常見的副作用包括嗜睡、口乾等,因此服用後應避免開車或操作危險器械或從事警覺性的工作,避免造成危害。

每隔4至6小時服用一次 避免影響藥物療效

至於止咳祛痰劑,常見成分包括右旋美索芬、可待因,若為未滿12歲兒童及孕婦,則須經醫師處方才能服用。食藥署說明,在服用感冒藥時,以一般成人而言,建議每隔4至6小時服用一次,且24小時不可服用超過4次;兒童或正在服用其他藥物或患有肝、腎疾病及其他重大疾病的病人,則服用前則須先諮詢專業醫師,預防服用過量增加副作用風險。

服藥後感冒未好轉 應停藥尋求醫師協助

此外,民眾服用綜合感冒藥時,也應避免部分食物及飲品共同使用,像是含咖啡因的飲品、葡萄柚及酒精,都可能會加重藥物的副作用風險。食藥署提醒,綜合感冒藥僅能緩解症狀,非預防感冒,因此得依照症狀挑選合適的藥物,才能真正對症下藥,若感冒症狀仍未好轉,建議應立即停藥,並盡快尋求專業醫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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