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我們熱衷於分類?看「品種」如何成為社會地位的縮影
文/W.大衛.馬克思;譯/吳緯疆
狗展優勝者國王萊西比農場牧羊犬萊西更優秀嗎?不是,網路上說:「所有的狗都是好狗狗。」這種犬隻平等主義為熱門推特帳號 WeRateDogs® 提供動力;它根據嚴格的十分制來為常見的狗評分──但似乎總是用十二、十三或十四分來獎勵牠們。這個非正式運動的另一項目標,是消除「純種犬優於混種犬」這個長期以來在人們心中根深柢固的觀念。在當代社會中,「品種」不僅是我們對狗進行分類的方式,也在無意中透露出我們的價值判斷。世界上最著名的狗都是純種狗:萊西是牧羊犬,貝多芬是聖伯納犬,狗狗幣上的狗則是柴犬。
我們在本書中從牧羊犬展開對地位的探索,也將以狗作為結尾,因為牠們提供了一個清晰的例子,說明地位如何改變我們的品味、形塑我們對自然的看法,以及影響美的集體標準。品種的概念左右了如今我們對狗的無意識理解,然而學者麥可.沃博伊斯(Michael Worboys)、茱莉—瑪麗.史特蘭吉(Julie-Marie Strange)和尼爾.彭伯頓(Neil Pemberton)主張,狗品種是一種「物質與文化的發明」,歷史根本不到兩百年。在十九世紀初期的英格蘭,富有的女性珍惜狗的情感支持,而貴族則重視狗可作為狩獵夥伴的實用性。一切在狗展於十九世紀中期出現時有了改變──狗展上演的是英國貴族之間的競爭,想判定誰擁有最好的犬隻。為了建立客觀評斷規範,狗展主辦者確立了一套權威標準,評估㹴犬或獵犬等先前的一般類別犬隻的正確體型、顏色和大小。繁殖者隨後使用這些標準來選擇交配對象,從而形成了當今的各個品種。
隨著狗展在英國社會中普及,家犬(Canis lupus familiaris)開始以全新的方式受到重視。《田野》(The Field)雜誌在一八六三年的一篇主編評論中寫道:「一隻犬可能是純正的紐芬蘭犬、獵犬、獵狐犬、指示犬、蹲獵犬、㹴犬、可卡獵犬或獒犬;而一隻『狗』可能是上述的任何一種,也可能都不是,因為牠可能是一種怪物或雜種狗。」從那時起,人類階層的邏輯也滲透到犬隻階層中:英國犬優於外國品種,冠軍犬的後代享有崇高的威望。(作家多蘿西.帕克〔Dorothy Parker〕的遺物之中有「一隻心愛貴賓狗的貴族血統證書」。)歷史學家保羅.福塞爾指出,到了二十世紀,擁有特定品種的狗成為美國的階級標記:拉布拉多犬和黃金獵犬高居頂端,蘇格蘭和愛爾蘭蹲獵犬處於中間,而鬥牛犬則位於底層。
我們對狗的喜愛可能是遺傳,但我們理解、分類和重視狗的方式,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紀特定的地位競爭。狗一旦成為地位象徵而非實際的夥伴,區分的需求就激勵人類將牠們轉變成數十個獨特的類別。這個起源故事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被遺忘,而符合品種標準的狗便逐漸被視為比較漂亮的狗。混種狗比純種狗健康,但是「混種」這個稱號暗示著牠們「有問題」。在捷克進行的研究顯示,人們從收容所領回他們走失純種狗的機率,是領回走失混種狗的兩倍。
我們在本書的一開始從解開文化大謎團出發──判斷為什麼個人會集體偏愛某些任意性做法,然後隨著時間轉向新的做法。但在回答這個問題的過程中,我們獲得了更深刻的見解:地位結構為每個文化提供了根本的慣例,這些慣例決定了我們的行為、價值和對現實的看法。具有地位價值的行為和物品是良好、美麗與令人嚮往的;沒有地位價值則是不良、醜陋與無用的。爭取更高地位的奮鬥──無論是為基本的平等而努力,還是競逐最頂尖的地位──會塑造個人的身分,激發創意和文化變遷,形成習俗和傳統。人類雖然天生具有創造的渴望,但當他們的發明滿足其他人的地位需求時,才能傳播得更廣。這些機制往往會導致對某些團體的結構性偏見,但在設定正確的界限後,這些機制也能開闢一條路徑,推升社會流動和文化多樣性。二十世紀的地位動盪導致支持各種新感知的新人工製品激增,因為高地位團體將較不富裕社群的慣例當作文化資本。
那麼,文化只是地位的副產品嗎?我們當然寧願相信文化是一種奇妙的人類發明,使自我表達、團體凝聚、情感支持及知識傳遞成為可能。這些確實是有益的功能,但它們並不能解釋文化為何興起和改變。對地位的基本渴望提供了一個更清晰的解釋,說明為什麼理性的個人最終會形成最常見的行為模式。我們從文化參與中獲得的「溫情」,是描述普通地位的好處的另一種方式。慣例往往只有在它們把我們歸類為某些團體的成員時才「表達」出某種意義。人類對個人區分的無限渴望可能源於標記超高地位的需求。文化使我們能夠傳遞人類知識,但具體的內容──習俗、傳統、經典和正典──卻偏向高地位個人的偏好與行為。
這些結論幾乎算不上令人感到窩心。此外,地位對我們個人選擇的深遠影響,挑戰了我們對自由意志的認知。社會學家皮特林.索羅金寫道:「當自己決定某件事時,我們感覺自己是自由的;特別是當這種自我決定像一樣相當自然的東西從我們的本性湧出,不由自主地流動時。」美學、選擇、品味和身分背後機制的規律性,都在質疑該如何在「我們的本質」與我們在特定階層內的位置之間劃出界線。被托爾斯坦.范伯倫的理論惹惱後,著名的美國評論家 H.L .孟肯(H. L. Mencken)寫道:「我欣賞貝多芬的《第五號交響曲》,是因為國會議員和基督教衛理公會派教徒無法理解它──還是因為我真心愛音樂?我喜愛馬里蘭龜肉湯多於煎肝,是因為農夫必須將就著吃肝臟──還是因為龜肉本來就比較美味?」孟肯正確地指出,地位價值並非文化價值的唯一面向,但他過於自信地認為自己可以將地位的影響與他對美和愉悅的「純粹」思考分開來。在歷史的進程中,人類反覆且規律地改變文化偏好──幾乎總是依據地位來偏移。我們採納菁英規範的渴望,似乎可以蓋過生物本能、經濟理性和個人心理。地位考量促使披頭四將他們驕傲的搖滾油頭換成具藝術氣質的拖把頭,也逼得威廉.芬尼根放棄他心愛的長板。
並非每一個人類選擇都是追求地位造成的直接結果,但在嘗試從總體層次解釋文化變遷時,地位價值應該被視為主要因素。品味從來都不僅是關於物品本身──比如葡萄酒的風味或汽車的機械優越性。文明基本上是象徵性的,而每一個選擇都在傳達社會地位。這顯示獨立採用演化生物學、神經科學和數學建模,都不足以診斷文化模式。美學和品味的問題終究與地位息息相關。多年來,演化生物學家希望證明人類對於疏樹草原的「先天」視覺偏好,理論上是在智人居住於撒哈拉以南非洲的許多年中發展起來的。但即使這個可疑的理論是正確的,地位(而非遺傳)也為全世界各地不同藝術風格的驚人多樣性,提供了更直接的解釋。地位也更適切地解釋了在單一社會中表現出來的美學分歧──例如,為何上層階級喜歡抽象畫,下層階級卻不喜歡。因此,所有文化趨勢的分析都應該先從某項創新的地位意涵著手。二○一九年,沃克斯新聞網站將迷你澳洲牧羊犬封為「時下熱門狗」,指稱其受歡迎的原因是「可攜帶、適合公寓的尺寸和引人注目的好看外表」。許多犬種俊俏小巧,適合公寓生活;該文並未提及迷你澳洲牧羊犬也可能作為地位象徵。即使文章中沒有受訪者公開承認他們在追求地位,不代表我們應該全盤接受他們的藉口。
話雖如此,地位並非文化未來將如何變遷的水晶球。文化變化無常──地位勾勒出文化決策發生時的結構,但最終結果是隨機的。我們永遠無法預測闖入者將如何顛覆主流慣例,也無法預測哪些團體的聲望會隨著時間提升。辨識威望的來源可能有助於我們找到創新的可能來源,而梳理過時的慣例則能揭示復古的候選者。一個物品或做法的初始地位價值,也可能影響它是否成為習俗或傳統。二○○四年女性的主要潮流之一是丁字褲,「繫帶高掛在臀部上,從時尚的低腰牛仔褲和 Juicy Couture 運動褲上頭露出來」。從我們目前所學來看,這種造型有可能成為長期的美國傳統嗎?
這也提醒我們,我們必須小心區別文化和生硬的數字。社會學家鄧肯.華茲(Duncan Watts)根據自己的數學模型,否定了「影響者」在傳播模式中的角色,並提出潮流的興起來自「個人選擇、社會限制和隨機機會的複雜混合結果」。這在客觀上可能正確,但時尚從來不是所有個人選擇的總和:它們是特定高地位機構介紹給大眾的特定敘事。任何時候,以時尚標準來看,人群中最常見的風格就是「過時」。每年媒體都會忽略大量低地位個人之間的潮流,因為光是討論這種潮流本身就是一種低地位行為。推特用戶對特斯拉 Model 3 的討論,就多於暢銷的福特 F-150 皮卡車。採納者的地位不但是理解任何潮流的文化意涵的關鍵因素,對預測其未來前景也至關重要。純粹從數字角度衡量,一九九一年對感溫變色襯衫品牌 Hypercolor 來說是成功的一年:僅僅四個月的銷售額就達到五千萬美元。但快速過度擴張使其威望下降,才過一年,該公司便申請破產。在同一時期,街頭服飾品牌 Stüssy 刻意讓它的服裝供不應求──也就是說,它拒絕病毒式流行。在 Stüssy 成立四十週年之際,《GQ》雜誌封它為「街頭服飾的第一個傳統品牌」。
對許多人來說,「病毒式傳播」是在瞭解文化時一個吸引人的比喻,原因就是它將品味設想為一種沒有任何政治意涵且可實證觀察的現象。文化傳播的「中立」模型是中立的:人類隨機模仿彼此,毫不考慮階層或特權。相較之下,地位為每一個潮流和習俗增添了一種令人不自在的政治色彩。儘管有平等、友誼和自由的理想,高地位團體還是對大眾的選擇、價值和觀點發揮較大的影響力。本書爬梳整理出的收穫支持馬克思主義的霸權(hegemony)觀念,伯明翰當代文化研究中心將霸權定義為「將社會的文化塑造成宰制階級的形象」。透過霸權,社會底層會逐漸將自私的資產階級價值視為世界的自然秩序。地位原則顯示,創造和維護霸權不需要隱晦的陰謀──只要在資本主義經濟中,個人和機構受到增進和保護其地位的行為所吸引。
但如果所有文化形式都是任意的,我們為什麼要擔心菁英階層在任何時候對選擇標準有更多話語權呢?我們必須再一次釐清「任意」的意思。最初,在各種做法之間的選擇是有彈性的,但一旦做出選擇,經過同意的做法就具有差異化的價值。為了自身的利益,菁英階層會在策略上形成和維護慣例,一旦這些做法的正當性確立,替代方案即使同樣有效,也會是「錯的」。高地位的個人隨後會指出他們毫不費力地遵從這些慣例,作為他們卓越性的證明。
然而,儘管有這些關於霸權和權力的擔憂,文化在日常生活中從未感覺如此險惡。在 Instagram 上追蹤一隻純種伯恩山犬,是不是在宣揚十九世紀的貴族價值?在車上跟隨泰勒絲的〈空位〉(Blank Space)一起唱,是否是屈服於資本主義邏輯?否認地位對文化的影響固然天真,但將文化貶為只是一項政治工具,則否認了我們的人性。漢娜.鄂蘭寫道:「當所有世俗的事物,不論是現在還是過去生產的,被視為僅僅是社會生活過程中的工具,彷彿這些事物只是為了滿足某種需求,而這種功能化幾乎不管所謂的需求是好是壞,那麼,文化就是受到了威脅。」
與其解構文化,我們應該運用我們對地位和文化的進階知識,同時追求兩個穩健的目標:(一)減少社會階層制度的弊病,以及(二)鼓勵激進創意。從我們在這本書中所學到的知識來看,這兩個目標常常是互相矛盾的。激烈的地位鬥爭和菁英主義一直是文化發明、傳播、價值評估和正典化的強大誘因。盧梭認為不平等是「壞事頻仍,好事難尋」的肇因;而康德則持相反意見,認為不平等是「許多邪惡的豐富源頭,但也是所有美好事物的來源」。無論在這個延續數世紀的辯論中誰是誰非,兩人都正確地指出,人類的平等和創意長期以來一直是相互關聯的變數,但不見得呈現正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