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人力新制7/1上路 涉詐虐永久廢證、放寬認證鼓勵回流
台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為健全長照服務人力制度,並確保民眾獲得妥善照顧,衛福部修正長照人員繼續教育辦法,規定凡涉及詐騙、虐待等不當行為而遭廢止長照人員證明處分者,未來將永不認證,新制將於7月1日上路。
因過去傳出多起長照照服員詐騙或虐待案件,嚴重侵害受照顧者的權益,衛福部今年3月發布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包含幾大變革,其中一大重點是強化長照人員不適任管理,若長照人員涉及詐騙、虐待、侵害權益等不當行為而遭廢止長照人員證明處分者,未來永不認證。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說:『(原音)第一個是增訂了申請長照人員認證的消極資格,這個部分我們主要是針對如果長照人員他對長照服務使用者沒有提供適當的照顧或保護、且侵害權益的不當行為,這個部分如果有經過我們廢止他長照人員認證的處分,那我們就不會再發給他長照認證證明文件。』
根據衛福部統計,目前全國照顧服務人員約有10萬2,700餘人,其中以居家照服員約5萬5,500人最多,機構約3萬3,000人,其餘約1萬4,000人為社區型照服員。
新制也新增領證者重返職場機制,吳希文指出,考量部分長照人員領證後,若長期未於機構登錄或中斷服務,恐因需一次補足全部繼續教育積分6年120點而難以重返職場,因此新制開放可用近1年內累積達六分之一積分、也就是20點替代全部時數,鼓勵人力回流。
此外,吳希文表示,新制也優化繼續教育的規定,將網路課程可計入積分的點數由40點提高至80點,以利彈性在職學習。
衛福部表示,新制將於7月1日施行,希望透過此次修正,除強化長照人員管理、確保服務對象的安全與權益,也鼓勵長照人力回流,並兼顧長照人員能更彈性地持續進修、精進專業能力,以提高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