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突發性耳聾 時間是關鍵
記者翁聖權∕台南報導
「高壓氧做了10次,耳朵還是聽不清楚,是不是代表沒救了?」近期網路流傳此類說法,引發不少突發性耳聾患者焦慮。對此,衛福部新營醫院耳鼻喉科醫師翁群超強調,「這是錯誤迷思!」指出治療關鍵從來不是做幾次,而是是否把握病後72小時為黃金治療期。
翁群超表示,突發性耳聾(突發性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多與內耳缺氧、微循環障礙及發炎反應有關,是一種必須「搶時間」的急症。臨床上,發病後72小時為黃金治療期,若能及時接受類固醇治療,恢復機率明顯提升。
此外,初始聽力損失的嚴重程度也會影響預後,其中若聽力圖顯示約90分貝(dB)以上的重度聽損,代表內耳功能受損較嚴重,恢復難度相對提高,但並不等於完全沒有機會。他提醒,臨床上仍可透過積極治療,包括高壓氧或鼓室內類固醇注射,爭取聽力回復。
針對外界常以「做滿10次高壓氧還沒好=沒救」的說法,翁群超直言:「聽力恢復不是0或100,而是一條變動中的曲線。」判斷關鍵應回到客觀數據,而非主觀感覺。
醫師通常會綜合3大指標評估病情:1、純音聽力檢查(PTA):最客觀的聽力圖數據,即使患者感覺不明顯,只要聽閾下降,就代表神經功能正在改善。2、語言辨識率:反映聽得清不清楚。3、伴隨症狀:如耳鳴、耳悶及整體聽覺感受。
翁群超指出,不少患者其實「數據已進步,但自覺不明顯」,若因此過早放棄治療,反而錯失恢復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