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室有廠商站旁邊?衛福部出手:禁碰病人、違規永久封殺
台中榮總今年初爆發醫材廠商進手術室「代刀」醜聞,5名涉案醫師與廠商全數認罪,預計9月中宣判。衛福部因此於8月3日正式公布手術室管理新指引,明定醫材商禁止碰觸病人,進入前須取得病家書面同意。
根據衛福部調查報告,台中榮總神經外科醫師楊孟寅、鄭文郁,以懷疑器具異常、器械卡在骨頭與組織間等理由,讓醫材廠商陳智英、林鈞彥、林佑吉直接刷手上台,操作已置入病人體內的器械。
更嚴重的是,其中一名主刀醫師同天安排兩台手術、時間重疊還需跨棟進行,結果一名病人的手術竟由住院醫師獨立執行、廠商在旁協助。廠商進出手術室既無通行條,也沒有登記紀錄,出借器械更未簽任何契約。衛福部認定院方違反《醫療法》多項條款,涉案醫師則違反《醫師法》。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明,新指引共7點,核心在於明確劃定醫材商的行為紅線:只能提供器材操作說明、技術諮詢或故障排除,不得涉及診斷、治療、護理,不能下達醫療指示,也不能直接碰觸病人或操控作用於病人的器材。手術前若有醫材商在場的必要,手術團隊必須事先告知病人或家屬原因與工作內容,並取得書面同意,缺少這份同意書,醫材商就不得進入。
醫材商進入手術室,須由手術醫師或臨床單位提出申請,說明目的與必要性,經主管核准後才能進入,且須以「最少人數、最短時間、最低干擾」為原則。醫院必須詳實記錄醫材商的姓名、所屬廠商、開刀房號、進出時間與支援內容,相關紀錄至少保存3年。此外,醫材商人員須定期接受2小時以上訓練,課程涵蓋感染管制、病人安全與隱私維護,並取得合格證明;進入手術室後須全程配戴識別證,並穿著與手術團隊明顯區隔的服裝。
劉玉菁強調,一旦醫材商違規,院方須立即中止其支援,情節嚴重者可能永久禁止進入任何手術室。若涉及違反《醫療法》、《醫師法》或《個資法》,將通報主管機關或移送司法。她也指出,台中榮總事件中醫材商已確認有接觸病人及從事醫療行為,除了《醫療法》問題,還可能涉及密醫罪,未來類似事件仍將依實際行為逐一認定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