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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楓江都市計畫」向前推進 以整體規劃縫合都市邊緣地區

勁報

更新於 01月23日04:27 • 發布於 01月23日04:27

(勁報記者胡光輝/新北報導)擴大楓江附近地區主要計畫今(23)日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將持續推動續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擴大楓江附近地區都市計畫依本市國土計畫指導,以產業型發展定位為主,配合五股交流道增設匝道改善工程、五股泰山輕軌建設等重大建設之推動,考量整體發展及都市計畫區縫合,將中山高速公路以南、二重疏洪道以西之非都市土地、都市計畫區間夾雜之農業區,及新北產業園區納入計畫範圍,面積約309.03公頃,其中區段徵收面積約122.80公頃,透過擴大都市計畫整體規劃方式,合理分派及利用產業資源,並縫合都市邊緣地區健全鄰里生活型態。

圖說:五股交流道附近空拍圖。

城鄉發展局長黃國峰表示,本案前於110年9月23日公開展覽,期間收到315件公民與團體陳情意見,分別就本案產業定位、開發方式、既有建物保留、土地配置提高住宅區商業區比例、公共設施需求及區位、楓江路道路調整等提出建議意見,全案審議過程中,依循上位指導原則、參酌地方陳情意見、捷運場站周邊發展紋理、機關需求、防災滯洪規劃及配合中央住宅政策等,妥為規劃調整。

本計畫案於新五路以東新增產業用地35.20公頃,產業定位部分納入淨零碳排概念,推動知識型產業、引入企業總部,並在滿足產業用地需求及順應周邊紋理下,調整增加新五路以西住宅區為14.22公頃及商業區為10.10公頃;既有建物保留部分,訂定再發展區原則,劃設住宅區(再發展區)計11處約1.36公頃。另新北產業園區140.55公頃未納入區段徵收範圍,仍維持其產業發展功能,劃設第一種產業專用區91.94公頃,原社區用地部分,面積12.43公頃維持住宅功能劃為住宅區(附),附帶條件分單元另擬細部計畫並以都更方式整體開發。

圖說:新莊副都心站附近空拍圖。

另在公共設施與機能部分,增劃1處學校用地面積為2.31公頃,並配合中央住宅政策全區增設3處社會福利設施用地,面積約6.24公頃,並調整公共設施機能與區位,以提供更完善的公共服務及都市機能;整體交通部分,調整拓寬楓江路為20公尺寬道路、重整本區交通道路系統及大眾運輸系統,以改善本區聯外及區內交通。透過上開整體規劃,以期帶動新莊、五股、泰山地區整體發展。

(圖/城鄉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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