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埔都更案被審議 24 年才過關 政府應檢討國家都更政策
民國 44 年。當時台北市政府為了拓寬羅斯福路、仁愛路與長春路…,配合公共工程拆遷,拓寛台北市各大馬路,將遷建戶安置在五分埔六個里,通化街三個里,把這批拆遷戶專案安置到五分埔的學產地、國有、市有及徵收私人土地上,也就是今天松山路、永吉路、虎林街一帶,形成台北市的遷建基地。政府當年在《為拓寬羅斯福路告市民書》第五點白紙黑字承諾:房屋及市場攤位雖屬租借性質,但住戶及其直系親屬或繼承人「可無限期的使用」。這句「無限期使用」,後來成了遷建戶主張永久使用權最重要的歷史鐵證。
民國 62 到 68 年,國有與市有土地,以當年期公告現值售予遷建戶,本都更案國有地漏列 8 戶等到民國 56 年台北市升格院轄市,部分遷建基地的國有學產地及本都更案漏列 8 戶土地被移交省方,直至民國 87 年凍省後,才隸屬國有地,交由教育部管理,本都更案同時交雜了學產地、國有地,約 1,500 多坪的基地,真正讓不公被放大的是「漏列八戶」因行政作業疏失,被遺漏在台北市的遷建基地名冊外,直到民國 89 年,地主提出當年的「原始拆遷位置圖」作為鐵證,馬英九市長任內才成立專案,把這 56 筆土地(國有學產地及漏列 8 戶)補列回遷建基地範圍。
台北遷建負責人鄭美蘭表示,到民國 87 年前市長陳水扁、馬英九任內才讓遷建戶拿到建物第一次登記(合法),讓政府不得不讓售遷建戶公有的遷建基地,遷建戶擁有土地建物,具備都更四大門檻,才有資格參與都更。現任行政院長卓榮泰、現任台中市長盧秀燕力排眾議,並由監察院告知因政府主張學產地只租不售,影響遷建戶權益甚鉅,行政院才讓學產地比照市有遷建基地,以當年期公告現值取得。但同一紙補列公文、學產地一坪 賣75 萬,漏列八戶因都更國產署一坪要賣1000萬。試問,行政機關內政變革卻要處罰被漏列的遷建戶,政府長期鼓勵都更,卻用國有地卡住都更,寶佳林陳海董事長遇到此難題時,告知「民不與官鬥」即退場、國揚彭總經理竟說「國有地被打死了」即退場,山圓最終因自身財務問題離場,留下台北遷建公司獨資硬撐 23 年,面臨無數挑戰的難題包括訴訟與責難。
創頂建設有實力有財力,地主非常感激,再次請託陳明雄董事長要信守承諾莫忘初衷,也感恩陳明雄董事長替社會的窳陋地區解決難題。五分埔都更案因政府審議卡關 24 年,地主南柯一夢,在115年6月29日權變審議通過終要留一個後代安居的家,此都更案預計 8月底權變計畫核定 ,9月中發拆遷補償費,創頂已存 4 億多在第一銀行準備發放,第一銀行周朝崇總經理在2個星期前在王鴻薇立委協調下在銀行局面前允諾,6月29日權變通過審議會盡速安排立法院再見面,就第一銀行針對本案信託機制如何進行積極協助及執行。本案預計 10月底拆照核准,並通知住戶搬家,年底前取得建照,2027 年中開始進行改建都更工程。
諷刺的是,連總統親自介入都未必有用。民國 108年,鄭美蘭跟著苗栗同鄉會拜會總統府,鄭美蘭在總統府向蔡英文總統陳情長達 45 分鐘,蔡英文隨後下令行政院召集內政部、國產署、北區分署、台北市政府,針對五分埔窳陋社區都市更新案開會尋求解方。國產署署長、副署長在 109 年行政院召開的窳陋會議上,國產署長曾國基更在會議中回應,尊重回歸到現行的權利變換估價的機制,然後我們認為如果有異議,再走行政救濟的程序來辦理。是台北市政府正式承認「五分埔遷建之歷史淵源及權利問題」,以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方式處理,並歷經三次估價研商會議及三次都更審議會審決,用房地綜合收益資本化率推估求得土地收益資本化率為0.8%定案,直到6月29日國產署代表在審議會中持續激烈反對永久使用權議題,真是陽奉陰違,讓此都更案往後埋下了不定時炸彈,市政府在柯文哲任內對於未購地的市有地遷建戶由財政局頒布未購地市有地主,於都更時不用買地,直接參與都更,並與台北市都更後分配權值,遷建戶 80%,市有地 20%。針對國有市有未購地參與都更,同為遷建戶待遇天壤之別,現任行政院長卓榮泰是當年替 300 多戶遷建戶爭取比照市有地的推手,行政院該管一管了吧。
新聞來源: 台北遷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