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長者健保費誰來付?立院三讀中央補助 青壯年負擔、世代公平引論戰
本周日就是九九重陽節,為趕在重陽節前祭出福利,立法院16日三讀修正《老人福利法》第22條,年滿65歲長者若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未達20%,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的保險費將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法案在院會以60票贊成、39票反對通過,讓原本由地方政府依財政狀況補助的制度,改為由中央訂定一致標準。
修法由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及國民黨多名立委提出。民眾黨團將此案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立委15日晚間起在立法院議場外守夜,爭取排入議程。立法院長韓國瑜16日上午召集朝野協商,仍未取得共識;由於協商冷凍期已滿,法案進入院會表決,藍白提出的再修正動議以60比39通過。
年增支出近390億,藍白稱盼減輕家庭負擔
現行《老人福利法》第22條規定,老人或法定扶養義務人若無力負擔長者健保保險費、部分負擔或健保未給付的醫療費用,可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補助。由於各縣市財政條件與補助政策不同,長者實際能否獲得補助、補助範圍及標準也不一致。
三讀條文則明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的老人,其健保保險費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補助對象、項目、基準及相關事項,將由中央另訂辦法。換言之,符合所得條件者的健保保費將由中央全額補助,藉此建立全國一致的制度。
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表示,以每名長者每月補助826元計算,修法後中央增加支出約390億元。民眾黨立委邱慧洳指出,老人健保補助是長者醫療平權問題,各縣市標準不一,也增加「三明治世代」家庭照顧長輩的經濟壓力。她認為,明年中央總預算規模約3兆9000億元,這項補助支出約占1%,應透過中央統一補助,讓不同居住地的長者適用相同標準。
國民黨立委張嘉郡也表示,長者退休後收入有限,每月健保費仍是生活負擔;由中央提供一致補助,可讓長輩把錢用在其他生活開銷,也能減輕家庭照顧者負擔。
衛福部憂費用轉嫁,民進黨質疑財源與程序
衛福部長石崇良在法案表決前受訪表示,健保制度的核心是「量能付費、互助互利」,由特定年齡層免繳保費,費用仍須由其他人或稅收承擔。他估算,若將費用轉由15至64歲的健保付費者負擔,每人一年可能增加3000多元;若以稅收支應,則平均每個繳稅家庭一年可能多負擔8000多元。
民進黨立委王正旭則轉述醫界對修法的疑慮,指出健保制度建立在依負擔能力繳費的原則上,若以年齡與稅率作為補助條件,可能影響制度公平;他也表示,醫界估計至少有403萬人符合資格,應審慎評估對健保財務的影響。
反對者關注的另一個問題,是「稅率未達20%」能否精準鎖定經濟弱勢。時代力量指出,若以稅率門檻認定,可能涵蓋相當比例的長者,補助範圍實際上接近普遍性福利;且每年近400億元的長期支出,仍須說明穩定財源與對其他社福預算的影響。
對於石崇良提出費用轉嫁的估算,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在臉書批評民進黨立場雙標,認為石崇良以「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及年增負擔數字回應,形同恐嚇民眾,並表示民進黨縣市長多位候選人都有提出「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免費」政見。
協商兩年仍無共識,配套與財源待後續交代
老人健保費修法早在2024年5月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當年6月完成初審,朝野協商未果;立法院原定於同年12月底處理,後因朝野溝通,決定待協商後再議。此次民眾黨團重新推動排案,朝野仍未能在協商中取得共識,最終由院會表決通過。
此次修法確立由中央全額補助符合所得條件長者健保費的方向,並將各縣市原有的補助差異納入全國制度處理。
不過,受惠人數與補助支出仍屬估算;中央後續如何訂定補助辦法、編列預算,以及如何處理健保費用來源與地方既有補助,都將影響政策實際上路方式。健保公平、長者照顧與財政負擔之間如何取得平衡,也將是修法後續仍待檢驗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