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淘寶買20包棉花棒被拘提罰10萬!8種醫材自用進口有限量
很多人可能不清楚棉花棒是醫療器材,台南市一名女子2年前在大陸購物網站花新台幣480元買20包棉花棒,被海關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移送法辦,不僅被拘留,還得繳10萬元罰金。根據規定,有8種醫療器材進口免申報,但有限量。
棉花棒、OK繃等8醫材 自用進口便捷通關免申報
法務部台南地檢署表示,這起民眾違法進口醫療器材案件,因傳喚陳女未出庭,今年6月依法核發拘票將她拘提到案,訊後請回,諭知應繳交10萬元罰金。陳女則感覺相當無辜,不了解自己才花不到500元買20包棉花棒為何2年後才被拘提,還要繳不成比例的10萬罰金。
很多民眾可能不知,OK繃、液體OK繃、棉花棒、衛生棉條、保險套、眼鏡、日拋隱形眼鏡、醫用口罩都屬於醫療器材,食品藥物管理署對於民眾攜帶或郵寄這8種醫材入境,可以免申報、採用便捷通關,但每人每半年每樣貨品只有1次機會,而且有數量的限制、僅限自用,不能轉賣或轉讓他人,違規的話可依照《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5條規定,處3萬~100萬元罰鍰。
- OK繃:合計不超過60個(片)。
- 液體OK繃:合計不超過4條(罐、瓶、支)。
- 醫用棉棒:合計不超過200支。
- 保險套:合計不超過60個。
- 衛生棉條:合計不超過120個。
- 日拋隱形眼鏡:為考量兩眼度數可能不同,限定每人以單一品牌、二種不同度數,一種度數最多60片。
- 矯正鏡片:限1副共2片,2片的度數可不同。
- 醫用口罩:合計不超過250個(片)。
超量需花2000申請自用進口 切結不轉賣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副組長陳映樺表示,如果民眾要購買或攜帶入境的醫療器材數量超過上述規定,可自費2000元申請「醫療器材專供個人自用」,申請人要說明申請的醫材數量和用途,若涉及醫療,則需要提供國內外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或處方箋,食藥署會根據申請人的需求,評估申請進口的醫材數量是否符合6個月內合理使用量。
食藥署表示,原則上食藥署會從便民的角度思考,以患者實際需求為宗旨決定是否核准,申請人則還必須簽署切結書,承諾不會販售、轉讓、轉供他人使用這些申請進口的醫材,僅供自用。
超量又沒申請 最高罰200萬
陳映樺說,原則上醫療器材專供個人自用的申請應該在進口前,也就是民眾下單購買前就要申請,有些民眾不清楚規定,貨物到了海關發現無法通關,才緊急向食藥署申請,食藥署會衡量需求和急迫性,儘快決定是否核准。
如果消費者購買或攜帶進口的醫材數量超過自用的便捷通關進口規定,又沒有向食藥署申請專供個人自用進口,就會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5條,未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擅自輸入醫材,可依同法第68條處6萬~2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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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諮詢專家/食品藥物管理署.陳映樺副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