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毒油食安法大修 行政院提出10項重點
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驗出致癌物苯(a)駢芘超標,造成社會大眾恐慌。行政院為此將推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子法修正,衛福部預計於本週四(7/23)行政院會提出修法草案,從源頭管理、製程管理、異常通報、品質管理及數位治理等五大方向著手,強化高風險食品業者管理及重大食安事件應變機制。
此次共提出10大修法重點,包括增訂高風險食品業者自主檢驗頻率、特定食品業者自設實驗室認證制度、實驗室管理及通報義務、第三方驗證機構抽樣與通報機制,以及地方主管機關風險導向查核機制等。
其餘修法方向還包括強化業者異常通報責任,加重遲延、隱匿或不實通報的處罰;擴大高風險業者追溯追蹤範圍、增訂罰鍰執行保全及重大食安事件中央指揮機制,並明確規範違規產品下架、預防性下架及重新上架的管理原則。
行政院表示,這次修法將納入中聯油脂案的查處經驗。中聯油脂今(2026)年4月至6月共生產30批油品,扣除先前已確認不合格的5批,以及1批外銷、無檢體的產品,其餘24批均已完成檢驗。其中,3批尚未出貨的油品符合規定,21批已出貨油品則再驗出2批不合格,累計共有7批油品檢驗不合格。
食藥署已委託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成立獨立調查小組,預計明(21)天進入中聯油脂廠區,全面檢視製造及品質管理流程,釐清汙染原因與責任歸屬,預計一週內完成調查。其餘檢驗合格批次也將交由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進行風險評估,再決定後續處理方式。
另外,行政院消保處公布中聯毒油退換貨機制,針對中聯油脂4月至6月製造、列入擴大預防性下架範圍的沙拉油,將依從寬、從優、從速及從簡原則辦理。消費者可直接向泰山企業、福壽實業及福懋油脂3家主要供應商申請,也可持購買紀錄至超商、超市或量販店辦理退換貨。
直接向供應商辦理時,可提出發票、收據、刷卡紀錄、載具資料或其他足以證明購買的消費紀錄;即使油品已使用完畢,只剩空桶,也可作為退貨佐證。退貨專線分別為泰山企業0800-079-080、福壽實業0800-236-699,以及福懋油脂0800-888-255。
通路部分,大全聯、全聯、美廉社及喜互惠須回原購物分店辦理;萬家福、愛買、樂家康、OKmart及大買家則可至全國各門市申請。若消費者手中僅剩使用過的油品容器,且無其他購買紀錄,仍須直接聯繫泰山、福壽或福懋3家供應商,不適用持空桶至零售門市退貨。消保處提醒,消費者辦理退貨或退款時如發生爭議,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或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辦理線上申訴。
除修法、調查及退貨措施外,消基會將於明日上午正式啟動中聯毒油案團體訴訟程序,代表購買、食用或使用受汙染油品的消費者,向中聯油脂、泰山企業、福懋油脂及福壽實業等供應鏈業者請求損害賠償。消基會主張,相關業者應就汙染油品流入市場,所造成的健康風險及消費者權益受損,共同承擔法律責任,並盼透過司法審判,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企業應負的民事責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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