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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高 衛福部罰中聯1.6億

中華日報

更新於 7小時前 • 發布於 7小時前
食藥署七日再度針對中聯問題油品事件召開記者會說明最新進度,食藥署長姜至剛(右二)、食品組組長許朝凱(左)、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右)出席,衛福部長石崇良(左二)也現身參與。(中央社)

記者傅希堯、楊文琳、徐義雄、陳金龍、吳東興∕綜合報導

中聯油脂接獲苯駢芘超標超標後卻延遲通報,衛福部七日依《食安法》開出一億六千五百二十萬元罰款,是中央政府開罰之史上最高金額紀錄;另外,台北、台中及彰化等地方政府,也對中聯、福壽、泰山及第一家自主檢驗發現超標未立即通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的南僑油脂,各別開出數百萬不等罰款。

衛福部長石崇良指出,經查中聯油脂確有延遲通報情事,且在主管機關追查過程中,也有不實陳述的情形。

食藥署指出,中聯油脂六月十一日接獲福壽公司通知,指四月初出貨的大豆沙拉油苯駢芘超標;二十五日中聯油脂檢驗確認苯駢芘數值不符規定,卻延遲到六月三十日才通報主管單位。食藥署認定,中聯油脂違反《食安法》並依法裁罰一億六千五百二十萬元罰款。

石崇良表示,這是依照違規情節的輕重,以及販售造成的影響程度綜合評估後計算,也是目前依法可以裁處的最高罰款。

石崇良表示,南僑五月十三日自主檢驗即發現產品超標,但並未向主管單位反映,直到六月三十日日,才由中聯向主管機關通報,期間存在嚴重延遲。從南僑、福壽、泰山等一路到中聯,整體通報流程均有延誤情形,相關責任均將依法追究,地方衛生局將陸續進行裁處。

南僑雖為第一家自主檢驗發現超標的業者,但因於五月十三日取得檢驗結果後,未立即通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已違反《食安法》相關規定。台北市衛生局表示,南僑雖然向上游福壽實業通知原料異常,未依《食安法》規定向衛生局通報,開罰三百萬元。

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對於設籍台中的中聯、福壽、福懋三家公司,根據《食安法》規定採取最高罰則,每家各罰三百萬元。

彰化縣衛生局表示,泰山公司六月十五日得知上游中聯油脂問題油品相關訊息,未即時通報衛生主管機關,衛生局稽查時未完整說明,依違反《食安法》罰六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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