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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北市議員參選人竟是共諜! 何志偉前特助朱政騏拍機密給對岸 檢起訴求處5年以上徒刑

Newtalk

更新於 04月02日03:02 • 發布於 04月02日03:02 • Newtalk新聞 |詹家威 台北市報導
前立委何志偉特助、民進黨台北市中山大同市議員參選人朱政騏涉共諜案。 圖:翻攝朱政騏臉書。

Newtalk新聞

已經順利從民進黨內北市議員(中山、大同)初選出線的前立委何志偉特助朱政騏,疑似遭中共情治單位吸收,並在何志偉擔任立委期間,持間諜手機透拍辦公室內列為「密」的文件,將相關文件傳給中共情治人員王男,同時收取2萬元人民幣報酬。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朱政騏涉犯《國家安全法》等罪,依法提起公訴,並求處5年以上徒刑。

全案始於台灣高等檢察署於今年1月間起訴一間共諜案,在中國經商的鄭明嘉自2008年赴中國廣東廣州市創業後,隨即遭中共統戰部吸收,成為中共情治人員,爾後也吸收前往中國教書我國前行政院公共關係科科長胡鵬年。而台高檢署事後發起多起搜索行動,並將2人收押禁見,隨後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其中對鄭男求處10年徒刑。

不過,調查局在偵辦這起共諜案時,竟發現2022年7月間,胡鵬年曾交寄1隻中共情治單位提供的iphone 13 Pro手機,給在擔任何志偉辦公室特助朱政騏,同時深入追查發現,朱疑似利用中共提供之手機,傳送機敏資料給中共情治人員,因此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根據檢調調查,朱政騏係利用其擔任立委及議員聯合服務處助理、得以出入立法院立法委員辦公室之便,於2022年8月23日至24日間取得一份列為「密」等級的PDF文件資料,先儲存於個人手機,再以該支 iPhone 翻拍並傳送給中共王姓情治人員,並因此收受人民幣2萬元。

檢察官偵辦後認定,朱政騏涉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第2款、第3款規定,並觸犯同法第7條第2項、第3項所定,為大陸地區洩漏、交付、刺探、收集公務上應秘密消息等罪嫌,因此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求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Newtalk提醒您: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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