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下車「1舉動」會被罰錢!她險噴2500元 一票人看傻
台灣高鐵非常快速方便,是不少人仰賴的交通工具。但近來有女網友表示,自己在高鐵站內等朋友,約3個多小時後出站卻被擋住,站務員指出,由於她在站內停留太久,要罰滯留金2500元,讓她當場嚇傻。文章曝光後掀起討論。
原PO在Threads發文表示,最近搭高鐵時,因為工作加上早起,頭腦覺得昏沉,就在站內的椅子上等待朋友,過了3個多小時後,2人終於會合並一起出站。沒想到朋友順利出站,她卻被擋在裡面,站務員還說,因為她下車後沒有出站,在站內停留太久,要罰滯留金2500元。
原PO得知要被罰錢,急忙解釋「我剛剛出來就坐在那個位置,沒有亂跑、我連廁所都沒有上!」後來站務員從監視器確認她所述屬實後,便協助她出站。她也藉此經驗提醒,「大家記得以後要等人一定要先出站!」
網友紛紛表示,「因為高鐵速度太快,3小時可以來回搭好幾站,才收這麼貴的吧」、「第一次知道不能在裡面等」、「都是台鐵有乘客鑽漏洞逃票,才會有這項規定」、「站外也有休息區,可以在站外休息」、「你能在原地坐3個半小時也是滿強的」、「原來還有這規定!以前在車上睡過一站,好險站員幫我改票,沒多收。」
事實上,高鐵旅客運送契約第26條規定,除列車遲延或運行中斷外,旅客持車票自旅行開始至旅行完成之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30分;到站辦理補票者,應於補票後1小時內離開付費區。無正當理由超出上述時間者,高鐵得加收1張全區間商務車廂全額票價之違約金。台鐵及北捷也有限制在站內停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