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1歲女童皮包骨、全身傷送醫不治 醫護通報揪出生母和同居男友惡行

壹蘋新聞網

發布於 2025年07月30日08:34
桃園地院。資料照片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一名莊姓女子7年多前帶著當時約1歲的女兒和吳姓男友在大溪區租屋居住,然莊女無視吳男徒手或持棍棒毆打女兒,且未提供充足的飲食,致其女送醫不治死亡,醫護人員發現女童全身傷痕累累,且骨瘦如柴,經通報追查,而揪出上情,桃園地院今天(30日)依同犯妨害未滿16歲之人發育罪,判處莊女有期徒刑2年8月,吳男有期徒刑3年6月。

判決指出,莊姓女子帶著約1歲的女兒和吳姓男友(2019年已結婚)在2018年4月至10月間於大溪區租屋居住,期間吳男徒手或持棍毆打莊女的女兒致其全身傷痕累累,且因平時負責照顧女兒的莊女未提供充足的飲食,致其女骨瘦如柴,2018年10月11日,因無呼吸和心跳,經莊、吳2人送醫後不治死亡。

案經醫護人員發現已1歲多的女童不僅全身傷痕累累,且骨瘦如柴,體重只有5公斤,相較同期女童約10公斤至少差了一半,察覺有異通報警方揪出上情後,將莊、吳依法送辦。

桃園地院審理時,吳男坦承犯行;莊女雖否認毆打被害人,然其明知吳男長期毆打被害人,其為被害人之母,居於可防止之地位而不防止,與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相同,莊女就吳男持續虐打莊童而受有上開傷勢,自應負正犯罪責,並有卷內事證,二人犯行均堪認定。

桃園地院審酌莊女為被害人之母親,吳男時為莊女之同居男友,共同恣意傷害及凌虐年僅約1歲之被害人,造成被害人大量傷勢,應予嚴懲;復考量吳男為主要下手實施毆打之人,莊女為消極未盡保護教養義務,犯罪參與程度有別,兼衡2人犯後態度等,依同犯妨害未滿16歲之人發育罪,判處莊女有期徒刑2年8月,吳男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蔥油餅夫妻遭逆子砍37刀亡 遭冒名募款...家屬無奈發聲

EBC 東森新聞
02

阿姨衝田裡亂拔!彰化絕美百日草花海變癩痢頭 超慘畫面曝

ETtoday新聞雲
03

女醫失蹤藏家變/夫妻分信妙天、妙禪 台南女名醫鬧失蹤引爆2大家族對決

鏡週刊
04

廁所激戰17歲少女7次!送手機、電腦「IG限動」露餡 碩士2寶爸慘了

太報
05

花蓮狼師偷拍女童如廁!半個月犯案48次26人受害 法院重判11年2月

三立新聞網
06

狂砍297刀殺死二房東!70歲翁哭訴「活不到90歲」、求法官:給個機會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00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