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監院批檳榔專法延宕逾20年 促政院速立法:不能再用民調當藉口

CTWANT

更新於 5小時前 • 發布於 5小時前 • 陳昱丞
監察院指出,檳榔早於2003年即被列為第一類致癌物,但《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至今仍未完成立法,要求行政院儘速推動專法,強化檳榔危害管理與國人健康防護。(圖/黃耀徵攝)

監察院今(7)日指出,檳榔子早在2003年即被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列為第一類致癌物,但行政院至今仍未完成《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立法,甚至表示仍需透過民調了解社會支持度,監察院認為政府怠於作為,已嚴重影響國人健康,要求行政院督導相關部會儘速檢討改善。

監委趙永清、范巽綠、蕭自佑表示,監察院自第四屆監委以來便持續關注檳榔致癌議題,並曾糾正行政院。本屆監委更追蹤改善情形近6年,雖然衛福部於113年及114年兩度預告《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但行政院迄今仍未核定,甚至以「先做民調」作為理由,令人難以接受。

監委指出,國內每年口腔癌、食道癌新增病例超過1萬人,其中口腔癌發生率更高居世界第一。健保醫療支出也持續攀升,口腔癌及食道癌相關醫療費用已從109年的約80億元,增加至114年超過152億元,幾乎翻倍,龐大醫療成本最終仍由全民共同負擔。

監察院也指出,根據國健署112年調查,青少年曾嚼食檳榔比例仍有2.8%,但對檳榔致癌性的認知率僅57.2%。此外,檳榔常搭配紅灰、白灰等配料食用,可能涉及重金屬、農藥、防腐劑及來源不明中藥等風險,卻因檳榔既非食品也非一般農作物,形成管理漏洞,出現「無法可管」的情況。

除健康問題外,監委也指出,檳榔種植對水土保持造成影響,農業部自103年推動廢園轉作政策,但原訂4,800公頃目標,實際達成率僅約15%。截至114年,國內檳榔種植面積仍高達3.6萬公頃,顯示政策推動成效有限。

監察院並引用國際作法指出,土耳其已將檳榔列為毒品,泰國禁止檳榔進口及販售,澳洲、紐西蘭也限制檳榔及相關產品販售。監委趙永清認為,政府對致癌油品高度重視,卻對已被列為第一類致癌物的檳榔遲未建立完整管理制度,形成明顯落差,呼籲行政院盡速完成專法立法,並納入農藥及重金屬檢驗、強制警示標示、研議健康捐及加強國人健康教育等措施,降低檳榔對國人健康的危害。

延伸閱讀

看更多CTWANT報導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基隆河取水口違法排汙非個案,上游遍布汙染工廠成50萬人飲用水未爆彈

報導者
02

日本破獲仲介到柬埔寨換器官 由中國人操刀活摘器官

太報
03

圖資套疊揭10大風險流域:全台57處取水口上游疑未設保護區、汙染工廠逾300家

報導者
04

醫院千金遭吊車輾斃!母淚問「女兒白死了?」法官冷回:對啊 全網炸鍋...律師查判決書揪隱情

鏡報
05

法官審車禍求償案回家屬「白死」挨轟 北院表遺憾:應以同理心溝通

CTWANT
06

震撼國際!解放軍驚傳射飛彈「落入1地點」 外交部、陸委會不忍了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