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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路型百百種! 行人穿越馬路小心別違規

TVBS

更新於 2024年09月11日14:59 • 發布於 2024年09月11日14:42 • 謝丹慈 何佳陽
圖/TVBS

可別以為只有車輛違規才會被警察盯上,小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或是穿越馬路也會吃上紅單,根據台北市警察局的統計,行人最常被開單的原因包含闖紅燈還有違規穿越車道,不過路型百百種,碰上沒有號誌或是沒有斑馬線,甚至沒有人行道的路口要怎麼過馬路呢?一起來看。

圖/TVBS

車水馬龍的街道,車輛依照號誌的燈號行駛,行人也照著規定,交通秩序才能井然有序,畢竟馬路如虎口。

行人劉小姐:「我會先看紅綠燈,然後因為有一些紅綠燈,是人跟車是同時的那種比較麻煩,我會先確認真的沒有車,這個車可能停下來了我再走過去,不然的話真的很怕被撞。」

如果有號誌的路口,依照標示行走問題不大,但畢竟路口樣貌百百種,不見得每一個路口都有斑馬線,又或是紅綠燈。

行人劉小姐:「因為真的就是沒有斑馬線的話,就很難去講說我沒有任何的責任,但如果有斑馬線的話就比較安心,至少我是走在斑馬線上,可以免去一些一點點肇責,就不管怎樣我們就是要過去的話,沒有斑馬線然後就很難走過去,就只能看車流量沒有了就直接衝過去了。」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分隊長謝哲瑋:「如果沒有人行道而該路口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假設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3公尺以內,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當路口有人行道,但沒有斑馬線時就應該走在延伸範圍內,如果沒有人行道,則要走在停止線至路緣的區域中,但如果不是路口。

左右查看沒有車輛後,行人直接從路中間穿越,是許多人都會有的行為,雖然中間是黃虛線穿越沒有違規,但恐怕還是有疑慮,因為。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分隊長謝哲瑋:「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4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者是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可以在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仔細看因為距離兩側的斑馬線,都在100公尺內,因此依照規定,行人穿越馬路必須選擇兩側,其中一個斑馬線通過。

臺北市交工處管制設施科科長黃俊翰:「我們會考量到人行動線,跟車行動線的一個順暢性以及安全性,那在這樣的一個前提之下,我們會去將行穿線以及相關的標線,或是槽化線去做一個配置,讓車行跟人行不只是更順暢,也會顧及到他的安全性。」

記者謝丹慈:「基本上來到的路口都會看到,所謂的斑馬線,而斑馬線的設置呢,其實是依照兩邊都可以看到所謂的人行道,也就是現在我所站的位置,如果人行道有出現斜坡的話,就會延伸出去看到行人穿越(道)線。」

不過道路形式多變,並不是一套標準就能走到底,包含道路寬度停車格等等,都必須全盤考量,但唯一不變的是使用的安全性。

臺北市交工處管制設施科科長黃俊翰:「因為每個交叉路口,它可能條件並不完全是一樣的,但是我們有一個相同的一個,基本的一個邏輯,當然是讓車行跟人行更順暢更安全,這是我們的一個大方向,但是在一些細節上面的一些,一些標線的一些配置跟劃設,我們絕對會依現地實況的路型去做一些調整,很多時候會透過里長或是一些地方的一些民意,然後讓我們能夠了解,有一些地方可能會有一些標線的調整,或是一些標線的新增,那我們也都會派員去現場,去做一些實務的一些會勘勘察。」

以台北市為例,2022年行人違規案件是3萬2368件,2023年增加至3萬8065件,而2024年1到7月行人違規案件已經達到2萬6336件,其中最常被開單的原因包含,闖紅燈還有違規穿越車道,但行人走在路上,本就是暴露在風險之中,貪快吃紅單荷包失血是小事,萬一造成受傷可就不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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