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車位被占!男連撞5次 民眾PO網警要求下架
高雄小港一輛休旅車主,因為不滿路邊常停的車位被別人停走,開車來回衝撞路邊的車輛五次,整個過程被樓上的民眾拍下PO網,但是警方在追查全案時,二度以偵查不公開為理由,要求PO網民眾把影片下架,讓PO網民眾懷疑警方要吃案,警方遭到批評後道歉,分局長也自請處分。
銀色休旅車倒退撞上路邊停放的車輛,駕駛再把車往前開,喬好不同角度再撞一次,休旅車連續撞擊同一輛車,自己的車尾都撞凹了,也是在所不惜,有目擊者說這輛休旅車來回撞擊五次才離開,不知道是什麼深仇大恨。
目擊民眾:「就聽到碰一聲,我以為說是他要移車的時候,不小心卡到,結果就看到他往前移,又倒車再撞第二次。」
被撞的車子左邊車身、車門都被撞壞,車尾也受損,這是發生在19號深夜高雄小港廠橫路的撞擊事件,49歲黃姓車主不滿原本常停的路邊車位被其他車停了,才撞車出氣,但是警方在偵辦全案時,卻同時針對PO影片的民眾,先透過受害車主發訊息,要求把撞車影片下架,接下來則是漢民派出所出手,以偵查不公開為理由,再次要求下架影片。
PO影片民眾:「有點害怕想說這樣會不會,因為我PO了影片,也會觸及到法律的責任,我就想說先把它下架,只是我覺得說很奇怪,為什麼這樣的事情,還會不能公開會覺得說你們,我覺得是有吃案的嫌疑。」
PO影片的民眾在警方偵查不公開的說法下,擔心惹禍下架影片,但是高檢署曾針對偵查不公開解釋,被告證人及媒體並不包括在內,PO網的民眾並不是偵查不公開義務人,而警方則解釋擔心涉嫌人看到影片而躲匿,才會提出建議,因為引發批評,警方改口會檢改進,加強員警教育與訓練,分局長也會自請處分。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留言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