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娘遭詐「黃金68.3兩」誤植成683兩!收水手賠到脫褲⋯需扛1.7億元債
記者林意筑/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陳姓董娘遭詐騙集團鎖定,遭恐嚇因觸犯詐欺、取財罪將被法辦,須交出「保證金」才能暫緩執行。對此陳女前往銀樓以500萬元購買68.332兩黃金後交給詐團,但由於當時銀樓收據誤植為683.32兩,檢警也均未注意有誤植,就連起訴書也寫下「被告詐得黃金683.32」,全案經法院審理時金價已飆升至每兩15萬6600元,最終被告得扛下1億703萬餘元,讓董娘不知該哭還是該笑。
據了解,2年前陳女接獲詐團電話,遭恐嚇因觸犯詐欺、取財罪將被法辦,但若交付「保證金」即可暫緩執行,陳女信以為真,詐團又告知陳女用黃金代替現金,陳女便從銀行領出500萬元現金,在前往彰化員林某銀樓購買68.332兩黃金,事後再陸續交付「保證金」140萬元及68.332兩黃金給車手陳姓兄弟檔,陳姓兄弟檔又將黃金、款項轉交給收水手吳男。
沒想到該銀樓書寫收據時,不慎將68.332兩黃金寫成「683.32兩」,後續車手陳姓兄弟檔、收水手吳男均落網,警方將3人的相關證據、收據一同移送至地檢偵辦,檢方也根據此收據起訴,警方、檢方、法官、吳男都未注意到,吳男出庭時也未表示意見,此誤植的資訊一直到吳男判決才被發現。
彰化地院指出,審理庭「683.32兩」的認定是被害人證述「領500萬去銀樓買683.32兩黃金」,被告也承認有收取該數量黃金的自白,因此為判決。價格不合理之處,合議庭會再討論確認,若有必要,將循法定程序處理。
事後一名法界人士表示,近年來黃金價格飆漲,若判決書只標示「黃金重量」將對被害人陳女相當有利,原本是500萬元,但如今金價已飆升至每兩15萬6600元,被告得扛下1億703萬餘元,若定讞後仍拿不出來黃金,政府就要查扣其房產或其他有價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