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情續攀升 公費抗病毒藥擴大使用延至10月底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衛福部疾管署今(18)日表示,根據流感監測資料顯示,近期流感疫情已進入流行期且持續上升,因此,疾管署針對有類流感症狀,且具7種身分流感高傳播族群,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適用對象,適用期限至今年10月31日止,以維護民眾健康。
疾管署疫情監測資料,國內流感疫情上升且處流行期,9月6至12日類流感門急診就診計13萬6796人次,較前一週上升16.5%。另外,9月8至14日新增92例流感併發重症病例及21例死亡。
疾管署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包括醫事單位防疫相關人員(含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1至3年級學生;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同住或其照顧者;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其他人口密集機構(如軍營等)易發生群聚的人員。
疾管署表示,全國約有 4,000 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公費藥劑,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及易剋冒。有症狀者可透過疾管署 「流感新冠肺鏈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查詢鄰近院所就醫。
疾管署表示,如有危險徵兆,像是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就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疾管署也說,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的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