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食品產地標示惹議 民團促修法揭原料產地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7日電)不滿國外原料來台加工,實質轉型後就變成台灣產,多個團體今天赴衛福部抗議,提出應標示原產地等3大訴求。食藥署強調,將持續蒐集意見進行研議,現行可自願依實標示。
民間團體近日在網路上發起「透明餐桌」連署活動,倡議「加工食品應標示主要原料原產地」,要求主管機關修法,上線短短54小時便迅速突破5000人大關。
今天多個民間團體、農漁民代表約20人,集結衛生福利部大門前召開記者會,呼籲食藥署全面啟動修法,並落實政策制訂過程中的社會對話,還給國人餐桌透明的知情權。
蘿蔔農張嘉玲承襲母親對土地的熱愛,她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心痛表示,菜農頂著烈日、流著汗水堅持種出優質蘿蔔,現行制度卻容許進口原料經加工調味,就直接變身為「台灣蘿蔔糕」,讓在地農民的辛勞與堅持徹底被抹煞。
上下游文化基金會副執行長邱靜慧舉例,台灣市場上每2.5條蘿蔔中就有1條來自中國,另外如台灣每年進口中國烏魚卵超過900公噸,估算可製作出市價高達15億元的烏魚子商品,最近出問題的油品也疑似是進口巴西大豆原料釀禍,但消費者購買時,卻都不知道原料到底哪來的。
雲林斗南花生農民蕭良晉指出,現行加工食品的「實質轉型」政策,不僅讓消費者陷入「買到號稱本土、實為進口原料製品」的窘境,更讓堅持使用台灣農產的加工廠與農民,在「資訊不對稱」的環境下承受不公平競爭。
團體代表們現場提出三大訴求,包括政府必須尊重人民「清楚知道食物從哪裡來」的權利;食藥署應全面修正食品產地標示法規,明定加工食品的主要原料應標示原產地及各項完整配套;政策制訂過程應公開透明,召開公聽會,邀集農業界、食品加工界等各方利益關係人、專家學者、公民團體進行充分討論,落實社會溝通。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視察林蘭砡代表接下公民團體請願書。她會後告訴媒體,上下游基金會的訴求以及連署書,食藥署會帶回去綜整研議,並將持續蒐集國際規範,適時檢討與時俱進。
林蘭砡強調,國內業者現行也可以自願標示產品的原料原產地,惟應依實標示,否則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新台幣4萬到400萬元罰鍰。(編輯:李亨山)115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