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癌症治療於半年上路 醫:病人篩選是第一、也是最重要的關卡
居家癌症治療於下半年上路,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將適用於全癌別。醫界、在宅醫療學會樂觀其成,但指出新制若要成功,從篩選病人、護理人力配置、提供支付誘因等,須擬定配套措施,讓醫療院所願意投入,同時商業保險給付應同步跟上,癌症患者才願意在家治療。
衛福部健保署醫務管理組專委陳依婕說,今年六月中旬接獲南部醫院針對「居家化療」提案,經舉行兩場小型專家會議討論,目前專家基於病人安全建議就適用範圍、執行方式正詳細規畫,將依照部長石崇良指示研議細部執行方式。
「居家化療安全落地,病人篩選是第一、也是最重要的關卡。」亞東醫院副院長、重症醫學醫師洪芳明說,患者篩選流程及納入條件,應包括體能狀態、有無共病等,且患者首次治療應在院內進行,確認對藥物的耐受度與過敏風險後,才考慮轉居家治療。
洪芳明說,病人篩選須評估住家到醫院的距離、是否獨居、有沒有人照顧、居家衛生等,相關判斷由腫瘤科醫師、專科護理師,必要時藥師共同決定,並完整記錄於病歷。藥物選擇先從口服化療、皮下注射等低風險化療藥物開始,而非全面開放,病人在家期間也應導入遠距監測,隨時了解病情變化。一旦病人在家中突發狀況,可透過院方建立的「癌症急救綠色通道」,緊急聯絡與返院等事項。
在宅醫療學會理事長陳英詔說,施打癌藥過程十分複雜,包括人工血管的無菌措施、癌藥攜帶的注意事項、醫療廢棄物的處理等,目前施打癌藥由血液腫瘤科護理師負責,與居家護理師不同單位,但腫瘤科護理師缺少居家醫療經驗,居家護理師也少施打癌症藥物,兩者仍需整合。
陳英詔指出,目前各醫療院所護理人力不足,要如何調度人力為一大挑戰,或是與現有在社區的居家護理師合作,也是解方之一。另,衛福部需給予足夠的獎勵措施,讓醫院願意投入也很關鍵。
臨床上很多癌症患者是為了保險給付而住院打藥,這是不得已的選擇。新光醫院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游介宇說,如癌症標靶藥物每月藥費高達十萬、廿萬元,一般患者根本無法自行負擔,若已有繳交商保保費,當然希望保險可以給付,往後改為在家化療時,保險給付應該同步跟上,患者才會願意在家治療。
衛福部推動在家癌症治療,原因之一是醫院護理人力短缺,部分醫院採關病房因應,造成病房量能不足,癌症患者無法住院施打癌藥所致。游介宇說,新制推動時,必須兼顧患者情形,有些患者自我照顧能力不佳,或沒有家庭支持,也無法自行打藥,甚至還有患者在家自行施打癌藥時,出現管線脫落,或是癌藥藥瓶破裂等,都須嚴謹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