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小兒打球輸了鬧脾氣 虎父抓狂拿伸縮桿「抽打至大面積紅腫」 母子驗傷告家暴這下慘了

鏡報

更新於 21小時前 • 發布於 21小時前 • 鏡報 王吟芳
許男以抽打身體方式管教兒子挨告,被法院認定逾越懲戒權判罰6萬元。示意圖

高雄許姓男子帶兒子到國小校園打羽球,因兒子連輸3場後情緒失控踩踏羽毛球出氣,許男一時氣憤,竟拿出羽球伸縮桿痛揍兒子,導致孩子背部留下大面積擦挫傷。男童母親一氣之下帶孩子到醫院驗傷提告,許男到庭辯稱他是行使《民法》的父母懲戒權,但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他體罰小孩已超出合理管教範疇,依加重傷害罪判處罰金6萬元。

判決指出,前年3月底傍晚,許男帶著就讀國小的兒子到學校打羽球,父子倆約定比賽,並以「贏球買新球拍」作為賭注,不料兒子連輸3場後發脾氣踩球、摔拍,許男見狀大為光火,一時情緒失控,抄起一旁的塑膠製羽球伸縮桿連續抽打孩子手臂與背部,造成兒子左手臂與背部大面積擦挫傷,背部紅腫範圍甚至高達18x11公分,由母親帶往醫院驗傷並提告家暴傷害。

法院審理時,許男矢口否認故意傷害,辯稱只是「擦碰到一下子」,委任律師則主張其行為屬於《民法》第1085條父母為匡正子女非行的合法懲戒權。許男母親也出庭幫腔,聲稱孫子的背傷是當天在學校與同學嬉戲撞傷。

但法官勘驗驗傷照片與診斷證明,認定傷勢呈現密集並列的長條狀紅腫,與羽球桿抽打特徵完全吻合,當場打臉許男等人辯詞。法官並在判決中強調,依我國憲法與國內法化之《兒童權利公約》意旨,兒童享有不受任何形式身心暴力與體罰的權利,許男持工具抽打造成孩子身體劇痛與大面積傷勢,已完全逾越保護教養的必要範圍,依法不得免責,判他罰金6萬元,以資懲儆。仍可上訴。

加入《鏡報》官方帳號,新聞跟著走

更多鏡報報導

獨家/昔縣府紅人驚傳病死獄中!宜蘭縣長林姿妙秘書許智信涉貪重判73年定讞 服刑中突發胃出血不治
獨家/「抓耙仔」國家檔案瘋傳!1990年校園監控網曝光:王定宇「工作認真、績效良好」月領3000變5000

查看原始文章

生活話題:修法新制

更多生活相關文章

01

全盛期513家!廖老大茶坊再爆歇業 全台剩2分店苦撐

TVBS
02

開刀房驚見一罐罐恐怖「西瓜汁」?醫揭手術真相

壹蘋新聞網
03

廉航「冷氣故障」 旅客「熱困4hrs」被取消航班氣炸

華視新聞
04

新陳代謝科權威名醫白永河辭世 八旬嬤記得他幽默風趣願配合衛教

聯合新聞網
05

多病纏身仍持續看診 「新陳代謝科先驅」白永河病逝

三立新聞網
06

白海豚「變大隻」!眼牆置換快完成 氣象署揭路徑3劇本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