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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麗涉偷拍、滅證 律師憂重演「貴婦奈奈」事件:恐成名人被要挾證據

太報

更新於 05月07日07:29 • 發布於 05月07日07:16 • 陳怡穎
當常如山遭到聲押禁見前往新北地方法院時,記者高聲問「是故意偷拍的嗎?常董」、「要對受害者感到抱歉嗎?」他則不發一語。廖瑞祥攝

連鎖醫美集團「愛爾麗」偷拍風暴延燒,新北地檢署追查發現,愛爾麗旗下多間分店疑裝設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針孔監視設備,且主機疑似在案發後遭人拆除、運走,涉嫌滅證。檢方6日展開第二波搜索拘提行動,約談愛爾麗創辦人兼總裁常如山等4人到案,經漏夜複訊後,7日凌晨將常如山、張姓特助及謝姓設備商聲押禁見,劉姓總經理則以500萬元交保。

檢警調查指出,愛爾麗全台北、中、南多間診所,疑似裝設外觀如同煙霧偵測器的微型針孔監視器,案件最初由民眾發現診間天花板內疑藏偷拍設備而曝光。後續搜索中,檢警更查出設備商謝金亨疑似在案發後受指示,從台北一路南下至台中,拆除並運走10台監視器主機,涉嫌湮滅證據。

律師陳君瑋在臉書發文分析,此案最令人恐懼之處,在於偷拍疑雲並非單一店家涉案,而是「全台全面性」裝設監視設備,讓曾赴醫美診所消費的病患與客戶感到震驚;此外,拍攝動機為何?由於愛爾麗客戶中不乏名人、藝人及政商人士,若相關影像外流,「是否會變成名人被要挾的證據」,勢必引發更大恐慌與聯想。

陳君瑋表示,依現行法規,診間內若裝設監視器,應事先告知病患,否則恐涉及《醫療法》第72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人員不得無故洩漏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此外,也可能觸犯《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涉及無故窺視、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陳君瑋也進一步指出,愛爾麗總裁常如山過去曾涉入性侵風波,如今再爆出偷拍爭議,也讓不少客戶心驚膽顫。他認為,愛爾麗規模龐大,但如今面臨重大信任危機,未來恐怕重演過去「貴婦奈奈」醫美診所事件,甚至不排除如「全真瑜伽」般出現經營崩盤,進一步衍生大量勞資與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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