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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假刪除 滿半年有3天特休

風傳媒

更新於 2016年12月08日08:21 • 發布於 2016年12月06日14:12 • 陳稚云
-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正案,議場內藍綠爆發衝突。(資料照 顏麟宇攝)

立法院在今(6)日處理一例一休議題,歷經數小時協商破局,朝野上演表決大戰,立法院院會晚間二讀時,表決通過刪除勞工七天假,內政部訂定放假的紀念日、假日、勞動節才要放假,而原先的孔子誕辰(9月28日)、國父誕辰(11月12日)、蔣公誕辰(10月31日)、革命先烈紀念日(3月29日)、台灣光復節(10月25日)、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開國紀念日之次日(1月2日)等7日全被刪除。

20161206-SMG0045-019-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正案,議場內藍綠爆發衝突。(顏麟宇攝)

藍綠雙方歷經數小時協商,最後破局。( 顏麟宇攝)

民進黨版勞基法第38條修正條文:工作滿半年未達1年者,享有3天特休假,滿1年有7天,滿2年未滿3年者10天,滿3年未滿5年是14天,第5年到第9年是15天,第10年起則是16天,逐年增加1天,30天為上限。新修正法條剛剛經二讀會表決通過,仍待三讀中。

下午朝野協商破局,國民黨痛批民進黨毫無誠意,雙方更一度在主席台,爆發嚴重推擠和衝突,最後綠營成功搶回主席台。經表決,立法院長蘇嘉全宣布,今日院會處理到《勞動基準法》結束,隨後進行逐條討論、表決。

稍早前已表決通過《勞基法》第36條修正條文,勞工每7天中,至少要獲得2個休息日,現行條文為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1年以上3年未滿者7日;3年以上5年未滿者10日;5年以上10年未滿者14日;10年以上者,每1年加給1日,加至30日為止。一例一休成定局,為給雇主緩衝期,本條文自明年元旦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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