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1神器」用了恐傷膚禁網售!蝦皮13賣家觸法 遭重罰3萬
夏天一到,不少人會網購「除毛產品」希望減少異味飄出,同時保持清爽。不過,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指出,光能除毛儀屬於第二等級醫療器材,依法不得在網路販售。2023年至今,已查獲16起違規案件,其中13件是民眾透過蝦皮購物販售,其餘販售平台包括Pchome商店街、MOMO購物、松果購物,均依《醫療器材管理法》開罰3萬元。
台中食安處表示,16件網路違規販售光能除毛儀案件中,有9件是台中市業者,另7件是外縣市業者,已分別移請所在地衛生局處辦,並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裁處每件3萬元。呼籲民眾切勿網購來路不明的儀器,購買前應確認外包裝是否標示醫療器材品名、許可證字號及廠商資訊,確保自身安全與權益。
食安處舉例,小美網購了一款標榜「無痛除毛」的儀器,收到商品後卻發現其標示不清,實際效果與廣告不符,要求退貨卻遭拒絕,才發現是違規販售的非法產品。
食安處提到,使用雷射光能或熱能達到除毛效果的裝置,依規屬第二等級醫療器材,使用時需根據身體部位調整能量強度,才不會有傷害肌膚的疑慮。該類產品依法不得於網路販售,民眾購買時應謹慎查核,切勿因價格低廉或購買便利而貿然下單。
食安處提醒,想購買安全合格的醫療器材,應先留意產品外包裝是否清楚標示醫療器材品名、許可證字號及廠商資訊等,建議可至衛福部食藥署網站查詢醫療器材的相關資訊。
食安處也說,依法僅第一等級(如OK繃及一般醫用口罩等)與部分第二等級醫材(如耳溫槍、保險套等)才能在網路販售。最後,食安處補充,未來市府將持續稽查,強化源頭管理,若發現違規銷售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將依法處辦,守護市民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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