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被控放任廠商無照執刀 台中市衛生局罰中榮10萬元、2醫師停業1個月

太報

更新於 02月06日10:16 • 發布於 02月06日09:56 • 陳怡穎
台中榮總。翻攝自Google Maps

台中榮民總醫院3名醫師遭控放任無照醫材廠商執刀,台中市衛生局指出,經查院方在醫療業務管理及督導醫師執行職務上確有疏失,已採取「刑懲並進」原則,即刻對醫院及涉案醫師祭出行政處分,對醫院裁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並命涉案醫師楊孟寅、鄭文郁停業1個月,期間禁止從事任何看診與手術等醫療行為,後續將視刑事判決結果,不排除加重懲處。

台中地檢署日前針對台中榮總神經外科辦公室,以及楊孟寅、鄭文郁,陳姓廠商等3人住居所,帶回楊、鄭兩名醫師偵辦,檢方複訊後,認涉違反《醫師法》罪嫌重大,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今下午裁定,兩名醫師各以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檢方已當庭提起抗告。

衛生局說明,醫師個人涉及違反《醫師法》的刑事責任,依《行政罰法》「刑先懲後」原則,須待司法判決確定後,始得裁處罰鍰;但考量本案涉案情節重大,已嚴重影響病人安全,除院方已要求涉案醫師停刀並移送考績會審議外,衛生局進一步依《醫師法》第28-4條規定,對2名醫師處以停業一個月的行政處分,禁止執行任何醫療行為。

中榮方面表示,院方5日取得2023年拍攝、內容較完整的新影片,經確認後,證實楊孟寅、鄭文郁確有違法讓廠商進入手術禁區執行手術情事。院方隨即召開臨時院部會議,決議即日起停止兩名醫師手術業務,並移送考績會從重處分,同時將妥善安排代理醫師,確保病人醫療權益不受影響,並對社會大眾致歉。

衛生局也指出,中榮院方未盡管理督導之責,已依違反《醫療法》第57條規定裁罰醫院10萬元罰鍰,並要求院方於期限內提出完整檢討報告與補救措施;在司法調查期間,也須確實落實內部監控機制,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衛生局強調,將持續依法稽查轄內醫療院所,對於任何危害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的不法行為,均將依法嚴處,以維護市民就醫安全與醫療體系公信力。

查看原始文章

生活話題:毒油風波延燒

更多生活相關文章

01

吞嚥嗆咳ICU搶救3個月...阮綜合老董阮仲洲離世 享壽87歲

太報
02

巴威遠離雨未停!恆春、台東明有較大雨勢 午後雷雨連炸一週

台視
03

巴威颱風威力不如預期?最強10級風雨皆在海上!氣象署揭主因

Newtalk
04

巴威前腳剛走!又有「熱帶擾動」蠢蠢欲動?氣象署回應了

民視新聞網
05

香蕉超容易壞?專家曝買回家先做1動作 果蠅不敢來、保存延長2週

鏡報
06

氣溫回歸夏天模式! 明「這區域」雨彈來襲下到發紅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