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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大廠出事!「這檔」股票將淪為壁紙 11月18日下市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4小時前 • 發布於 7小時前 • 記者 余國棟 台北報導
自115年10月14日起,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永冠-KY,公司代號:1589)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且停止買賣。(圖/三立新聞網財經中心蕭榕AI製圖)

自115年10月14日起,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永冠-KY,公司代號:1589)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且停止買賣。證交所昨(12)日公告,離岸風電鑄件大廠永冠-KY因財報難產遭停止買賣滿 6 個月仍無法補正,已觸及強制下市規定,將於11月18日下市。

證券交易所表示,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公司代號:1589)前因有營業細則第49條之1及第49條之3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暨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

自115年10月14日起,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永冠-KY,公司代號:1589)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且停止買賣。(圖/記者余國棟攝影)

嗣因該公司獨立董事均已辭任,經本公司於115年8月12日通知限期60日內補選,惟迄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補選,核有本公司「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26條第2項規定之情事,爰對其上市有價證券自115年10月14日起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另該公司上市有價證券目前仍處停止買賣狀態,並維持停止買賣。

另永冠-KY前因未依期限公告申報114年度、115年第1季及第2季財務報告、無法如期償還債權人要求贖回之中華民國境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且屆滿3個月仍未償還債務或與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核有同細則第50條之3第1項第1款及第7款規定之情事,經本公司公告其上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在案。

嗣因該公司未能於停止買賣處置日(115年4月7日)起6個月內補正公告申報114年度財務報告,核有同細則第50條之3第3項第6款應終止其有價證券上市之情事,本公司已公告終止上市暨停止公開發行日期為1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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