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中市限塑令10月上路 擴大宣導自帶環保杯

青年日報

更新於 2023年08月30日02:31 • 發布於 2023年08月29日14:15
臺中市限塑令10月上路,盧秀燕昨日主持市政會議表示,市府會持續擴大宣導,請市民朋友及早準備,養成帶環保杯的好習慣。(記者張妤甄攝)

記者張妤甄/臺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積極推動源頭減塑,配合行政院限塑政策,今年10月1日起,臺中市轄內「飲料店」將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的PLA杯)。臺中市長盧秀燕昨日主持市政會議表示,此次限塑令涉及重大消費行為改變,市府會持續擴大宣導,也請市民朋友及早準備,養成帶環保杯的好習慣。

環保局長陳宏益以「臺中市限塑令10月上路、打造綠色消費環保城市」為主題進行專案報告。盧秀燕說,臺中市的限塑令將於10月1日起實施,市府已提前於今年4月14日公告,藉由約6個月的緩衝期,讓消費者適應並了解政策,也協助業者消化之前已採購、囤積的用品;現在已是8月底,剩一個多月的時間,限塑令即將上路,因此市府再次提醒業者,請準備好因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包材。

陳宏益表示,臺中市連鎖飲料販賣業自110年1月1日起,已不得提供保麗龍及其複合材質的飲料杯及餐具,此次因應國際減塑趨勢,將擴大實施對象及範圍,在核定公告「臺中市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後,自今年10月1日起,臺中市轄內飲料店(含連鎖及非連鎖)凡以塑膠材質製成的一次用飲料杯皆不可使用,鼓勵民眾養成自備飲料杯的環保習慣,預估實施後,1年可減少1.06億個塑膠杯的使用。

陳宏益說明,目前臺中市已列管連鎖體系飲料店及非連鎖飲料店約有5000家,其中六成以上業者(約3000家),尚有使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環保局於實施日前,將加強輔導及宣傳,呼籲業者務必提前盤點庫存與替代材質備貨,配合汰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屆時若經查獲違反規定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提醒業者配合,以免觸法。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蔥油餅夫妻遭逆子砍37刀亡 遭冒名募款...家屬無奈發聲

EBC 東森新聞
02

女醫失蹤藏家變/夫妻分信妙天、妙禪 台南女名醫鬧失蹤引爆2大家族對決

鏡週刊
03

廁所激戰17歲少女7次!送手機、電腦「IG限動」露餡 碩士2寶爸慘了

太報
04

花蓮狼師偷拍女童如廁!半個月犯案48次26人受害 法院重判11年2月

三立新聞網
05

綠營台北、花蓮人選敲定了?黨團鬆口談「這2人」:選對會慎重考量

民視新聞網
06

中配喊「紅旗插台灣」遭遣返 網激辯自由界線

LINE TODAY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